美官员公开点名中国:声称对中国的做法不满意!7月9日,根据联合早报报道,美国国务院一名官员说:中国在发射前几个小时才通知美国,而且提供的细节不充分,远未达到其他所有五常(P5)核武器国家所遵循的标准。此次试射正值中国迅速且“不透明”地扩充核武器之际,引起了该地区的极大关注。
7 月 6 日中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一艘战略核潜艇,在太平洋相关公海海域发射一枚携载训练模拟弹头的潜射战略导弹,导弹落入预定海域。此次试射属于年度军事训练的例行性安排,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目标,发射前中方已向有关国家作出通报,整个过程符合国际法和国际通行惯例。
到 7 月 9 日,有美国国务院官员进一步对外表态,明确表达对中方通报方式的不满。这名官员称,中方在发射前几个小时才将相关消息通知美国,且提供的细节内容不够充分,未达到其他四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核武器国家所遵循的标准。
该官员同时提及中国核力量扩充不透明的说法,称此次试射引发地区的极大关注,相关内容经联合早报等媒体报道后,引发国际舆论讨论。
针对美方的相关言论,中方先后两次作出官方回应。7 月 7 日,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再次明确此次试射的例行训练性质,强调事先向有关国家通报的做法,体现中国军队的开放与透明。
中方一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恪守自卫防御核战略,始终将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不会与任何国家开展核军备竞赛。
7 月 9 日,外交部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再次回应此事,直接指出美方对中国正常导弹发射说三道四的行为,是典型的双重标准与霸权主义。
中方补充说明,此次试射的核心目的是验证相关武器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与有效性,中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事先向有关国家通报的做法,体现了负责任的态度。反观美国,是世界上唯一实际使用过核武器的国家,同时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核武库,反倒对他国正常的军事训练活动横加指责。
需要明确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在现行的国际法体系中,没有强制要求一国在进行弹道导弹试射前,必须向其他国家进行通报的硬性条约义务。
提前发布通报,更多是国际社会长期形成的一种良好实践,核心作用是避免各国之间出现战略误判,降低意外冲突的风险。也就是说,提前通报是出于善意与责任的选择,而非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至于美方提到的五常统一标准,目前没有一份公开的、由所有五常国家共同签署确认的统一通报规则。各个国家进行导弹试射时。
通报的时机早晚、内容详细程度,本来就会根据试射的具体性质、涉及的海域范围、与相关国家的互信程度进行灵活调整。不同国家收到的通报内容存在差异,在国际军事实践中是常见的情况。
过去这些年,美国自身进行洲际弹道导弹试射时,通报的时机和详细程度也没有固定的统一标准,多数时候会根据自身的安全需求和战略考量灵活调整。
用一套自己都没有严格统一执行的标准去要求其他国家,本身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更何况美国近年还在持续推进核武库的现代化升级,研发新型核弹头与投射平台,退出多项军控条约,对全球核军控体系造成实际冲击。
这次事件之所以引发关注,本质上反映的是中美之间战略互信不足的现状。随着中国国防力量的发展,美国对中国核力量的关注度持续上升,频繁借相关话题进行舆论炒作。
一方面是为自身扩充军备、强化亚太地区军事部署寻找借口,另一方面也是试图通过舆论施压,推动中国进入对自身更有利的军控对话框架。
看待这件事,需要保持理性客观的态度,没必要走向极端化的认知。首先要明确的是,中国发展和维护自身核力量,完全是主权国家的正当权利。
自卫防御的核战略已经坚持了几十年,政策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正常的军事试验与训练活动,只要符合国际惯例,就不需要受其他国家的无端指责。
但同时也要客观看到,随着中国核力量的现代化推进,国际社会尤其是周边国家的关注度上升是必然趋势。保持适度的开放透明,通过提前通报、发布权威信息等方式减少战略误判,本身也是负责任大国的应有之义,中方这些年也一直在用实际行动践行这一点。
美方的言论里确实有双重标准和舆论炒作的成分,但也从侧面反映出,中美在核领域的常态化沟通渠道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对美国而言,最该做的是放下霸权心态,正视中国核力量发展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而不是拿着双重标准到处指手画脚。
如果真的关心全球核军控与战略稳定,就应该主动削减自身核武库规模,停止在全球范围内部署前沿核力量,停止破坏现有军控体系的行为,而不是一边自己大肆扩军,一边要求其他国家限制自身的防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