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吁:
国家加快“民主监督”立法
伴随着数十年市场经济深耕发展,我国经济体系已经趋于成熟完善,与之匹配,治理体系与监督法治的迭代革新,已是时代前进的必然趋势。
现阶段,我国已有《监察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搭建起权力内部监督的治理框架。内部执纪督查,在查处重大贪腐案件、整顿公职作风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不可回避的现实短板同样清晰:单纯依靠权力监督权力,囿于圈层人情羁绊,很难从根源上铲除弊病,属于事后治理的治标举措。
在广大老百姓心中,一直怀揣一份深切期盼:出台专门的《民主监督法》。
现有监督类法律,在大众认知里,大多局限于体系内部自我约束,人民群众常常游离在监督体系外围,基层百姓身处社会一线,最熟悉政策落地的成效,最清楚权力运行的得失,却常常因为缺少法律兜底,心存顾忌,不敢批评、不愿建言、不敢行使自身监督权利。
《民主监督法》一旦落地,将会重构整体监督格局,它跳出内部闭环监督的固有模式,将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提升至与权力内部监督同等重要的法定高度。
通过立法明确界定权责边界,划分客观检举、合理批评和恶意诬告的法律界限,建立完善的举报人隐私保护机制,从法理层面杜绝打击报复的乱象,卸下民众心中层层顾虑,让大家有底气发声,有理据监督。
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不能停留于理念层面,必须依靠专项立法落地扎根。"监察法"聚焦公职人员违纪追责,人大监督法约束行政机构履职行为,而“民主监督法”的核心内核,是赋予全社会民众常态化监督的合法武器,将公权力运行完整置于全民目光的审视之下。
推进“民主监督”立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步,也是我国治理体系循序渐进优化的必经之路。权力唯有敬畏民意、接纳人民常态化的监督与批评,才能守住为民服务的初心,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净化社会风气。
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加快推进“民主监督”立法进程,用法治护航百姓监督权,顺应时代规律,回应万民心声,终将引领国家治理走向更为透明、公正、长效的崭新格局。
在此,期盼全社会共同建言发声,鼎力助推这部《民主监督法》 能早日(立法)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