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同小区一少妇丈夫不在家,偷偷溜进对方家里,之后强行发生不正关系,为了脸面,也为了孩子不受伤,少妇一直不敢报警。
刘颖(化名)和丈夫是自由恋爱走到一起的,婚后,夫妻俩育有一子,平时,刘颖和公婆在家安心照顾小孩,刘颖丈夫则在外跑货运。
跑货运这行大家都清楚,一趟长途跑下来,少则三五天回不了家,多则十天半个月都在外面。家里的大事小情,基本都靠刘颖和公婆张罗,丈夫能搭把手的时候很少。
刘颖性子温和,平时在小区里见了谁都客客气气,邻里关系处得一直不错。可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份和善,反倒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
那个男人就住在同一栋单元楼里,平时电梯里碰到,刘颖也会点头打个招呼,只当是普通邻居。她压根没留意,对方早就暗中观察她家的生活规律,丈夫什么时候出车、什么时候回来,家里平时都有谁,摸得门儿清。
事发那天是个普通的工作日,公婆一早带着孩子去楼下公园遛弯,刘颖收拾完家务,刚拉开家门准备去买菜,一个身影就顺势挤了进来,反手就把门锁死了。
刘颖吓了一大跳,定睛一看,居然就是同楼的那个邻居。没等她开口质问,对方就露出了真面目,连威胁带哄骗,逼着刘颖就范。
当时刘颖脑子一片空白。她想喊,可又怕动静闹大了,左右邻居都听见,以后在小区里抬不起头;她更怕对方狗急跳墙,转头去伤害公婆和孩子。就这么一犹豫的功夫,她一个弱女子,终究没反抗过一个身强力壮的成年男人,硬生生受了这场屈辱。
那人临走的时候还撂下狠话,说要是敢报警,就把这事闹得全小区人尽皆知,还说自己知道孩子在哪上幼儿园,让她掂量清楚后果。
刘颖瘫在地上哭了很久,直到听见楼道里传来公婆和孩子的声音,才慌忙擦干眼泪,强装镇定地开门,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
从那以后,这件事就成了压在她心口的一块巨石。她不敢跟丈夫说,怕丈夫心里有疙瘩,好好的家就散了;她更不敢报警,一想到街坊邻居的闲言碎语,想到孩子以后要被人指指点点,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总想着,忍一忍就过去了,只要自己平时锁好门,小心提防,那人应该不会再来了。可她错了,坏人从来不会因为受害者的隐忍就收手,反而会觉得你好欺负,变本加厉。
没过半个月,那人又趁着丈夫出车的日子找上门来。有了第一次的侥幸,他越发肆无忌惮。刘颖又怕又恨,可每次一想到孩子、想到脸面,就又退缩了。
这样的日子熬了两个多月,直到有一次,丈夫提前跑完了货,比原定时间早了两天回家。刚打开家门,就撞见了慌慌张张躲在阳台的男人。
事情再也瞒不住了,刘颖终于崩溃,哭着把这两个多月的遭遇全都说了出来。丈夫又气又心疼,当场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很快就将嫌疑人抓获归案。根据我国法律,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关系本身就构成强奸罪,再加上是入室作案、多次实施侵害,性质十分恶劣,最终他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
其实在现实里,像刘颖这样选择隐忍的受害者不在少数。很多人遭遇伤害后,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担心名声、担心报复、担心家人受影响。
可恰恰是这份“怕丢人”的心理,给了坏人继续作恶的底气。你越忍,他就越嚣张,最后受更多伤害的还是自己。
说到底,做错事的是施暴者,该抬不起头的也是施暴者,受害者从来没有任何错。遇到这种伤害,第一时间报警、保留证据,才是保护自己和家人最好的方式。脸面永远比不上安全重要,法律也永远会站在受害者这一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