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名女公务员长期霸占业主私人车位整整八天,车主多次联系挪车,她谎话连篇,一会儿说外出出差,找各种理由拖延,明明人就在本地,却一直拖着不挪车。
自己侵占别人车位有错在先,还两次报警倒打一耙,百般推诿不讲道理,毫无诚信可言。从道德层面来讲,这种品行的人本来就不适合做公务员,如果入职时是这副德行,政审根本不可能通过。
普通人都懂得不能侵占别人私有权益,犯错要认错道歉,可身为公职人员,不仅不守公共道德,还满身傲慢,耍无赖、找借口、颠倒黑白,特权思想明显。公职人员本该以身作则守规矩、讲诚信,连邻里小事都蛮横耍赖,很难让人相信她能踏实为民办事。
事情闹大后多方介入,她才勉强道歉认错。公职岗位重在品德立身,公德缺失、毫无信誉的人,确实德不配位,理应依规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