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男子张某,跟女友同居期间偷了人家金戒指卖了6000块给母亲看病,被抓后还理直气壮说同居了财产不分你我,最后法院判了他盗窃罪,罚款7000,比卖戒指的钱还多。
这事发生在裕民县,刘某自己买的房子,没收过男友一分房租,平时开销都是她担着,连零花钱都时常塞给他。半年多的感情,换来的却是枕边人趁她出差偷走戒指,卖完钱寄回老家,回来还陪着翻箱倒柜假装找,报警后才真相大白。
说真的,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丢了个戒指,是那个天天睡你旁边的人,遇事连句实话都不敢跟你讲。他妈看病急用钱,他宁可偷也不开口问你借,这哪是孝顺,这是压根没把你当自己人。同居不是婚姻,戒指是你的就是你的,感情再深也不等于他可以越过底线替你处置财产。法律判他罚款,不是因为他没还钱,是因为偷就是偷,关系再近也盖不住这个事实。
刘某签了谅解书,但还是果断分了手。能用一枚戒指看清一个人,值了。信任这东西,揉皱了就抚不平,今天敢偷戒指,明天就敢动你的人生。
你觉得,同居期间对方的财产,到底算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