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任性?!”浙江货主秦先生合法通关的90吨夏威夷果,手续齐全且有官方公函佐证,却无端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走私全额扣押,甚至被当地部门认定为“无主货物”,以百万低价拍卖!
做坚果生意多年的浙江货主秦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从越南进口的90吨夏威夷果,会在运输途中遭遇如此离奇的变故。
2021年9月,秦先生敲定了一批越南产夏威夷果的采购订单,总价值450万元。货物运至云南红河州河口北山口岸,采用边民互市贸易模式申报入境。按照海关监管要求,这批坚果完成了现场查验、植物检疫,足额缴纳了关税与增值税,全部通关手续合规。河口当地商务、海关部门均留存了完整备案材料。
货物通关后,秦先生委托物流公司,调配三辆重型货车,将90吨夏威夷果全部分装上车,计划全程高速运往杭州的线下门店和批发市场。
正常情况下,这段路程仅需两三天就能顺利交付。
然而意外偏偏在路上发生了。
9月26日凌晨,三辆满载坚果的货车停靠在广西桂林兴安县一处高速服务区休整。兴安县治安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拦停车辆,以涉嫌走私为由,将整车90余吨夏威夷果全部扣押,暂扣运输车辆,并通知货主秦先生前往兴安配合调查。
秦先生十分意外——货物已走完边境全部法定通关流程,手持全套报关完税凭证,跨省流通本应畅通无阻,却在途中被异地公安认定存在走私嫌疑。
收到通知后,秦先生立刻动身赶往兴安,携带全套纸质材料配合核查:口岸扣货清单、采购发票、海关完税凭证、食品安全质检报告。同时,三名承运司机出具了手写证言,签字按手印证实受秦先生委托承运,配套还有银行运费转账流水。
考虑到跨区域举证存在壁垒,河口县商务和工信局先后出具了两份加盖公章的正式公函,向兴安县公安局说明这批坚果完整走完了入境通关和跨境结算流程,明确不存在走私行为。河口县方面两次发函商请放行货物,相关工作人员还专程前往兴安当面沟通协调。
有了全套单据、司机证言、运费流水,加上河口县两次官方公函,按理说这起“涉嫌走私”的误会应该很快解开。
当地公安经数月全面核查,综合所有单证、证言及河口公函,最终认定这批夏威夷果不构成走私犯罪。
秦先生本以为核查结束就能领回货物。
可事情并没有向预期方向发展。
办案单位并未直接解除扣押,而是将整批夏威夷果移交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至此,矛盾核心开始显现。
秦先生多次前往市场监管局补充材料,希望证明自己是唯一合法货主。但工作人员答复:河口出具的两份公函仅能佐证货物合法入境,文书内未直接标注秦先生姓名,现有材料无法完全锁定唯一货主,权属存在模糊空间。
秦先生提供的一段录音显示,他问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陆某某,“这批货物最终还是走拍卖流程吗?”陆某某回答,“应该是”“我们移交到市里面去了,公开拍卖,会有公告。”秦先生追问公告在哪里刊登,陆某某回应,“我管不了,我只负责调查,移交后这事我就不管了。”
录音中,秦先生说,他跟踪处理近半年,配合调查取证,全都照做了,结果还是被以“无主货物”拍卖,实在接受不了。陆某某则回复,“你的证据不足,不能证明货物主人是谁。”
双方围绕“货主是谁”产生根本分歧。
即便秦先生持续递交司机证言、运费流水、原始扣押单据等补充证据,当地监管部门仍维持原有判定,将这批450万元的夏威夷果归为“无主财物”,启动公开拍卖。
这批坚果虽不属于极易快速腐烂的生鲜,但长时间密闭仓储、反复转运也会口感下降、受潮变质。从扣押到拍卖相隔数月,货物品相已大打折扣。
最终整场拍卖仅拍出100万元左右。450万元的货物,成交价仅百万。一夜之间,秦先生直接亏损三百多万,多年心血付诸东流。
拍卖款项也未交付秦先生,全部由当地相关部门留存。
秦先生提供的材料显示,2021年10月和2022年3月,他已提交河口县政府及商务工信局公函,向兴安县公安局商请放行。数月调查后,当他去公安局治安大队再次处理时,却被告知货物已移交市场监管局。“我找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我的材料无法证明货是我的,被认定为无主货物拍卖了。”
秦先生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提交了扣货单、发票、人证、书面材料,为何最终还是被认定为“无主货”?
他还曾向兴安县市场监管局询问拍卖时间、地点及原因,未获明确答复。
时隔数年,秦先生始终没有停止维权。他先后向兴安县纪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多次线上线下反映处置流程不合理,希望重新核查权属、弥补经济损失。7月6日,秦先生告诉记者,此事过去多年,他仍在为遭受的损失奔波。
一个手续齐全、有官方公函佐证的合法货主,在货物被认定不构成走私之后,依然眼睁睁看着自己的450万货物被当作“无主之物”百万拍卖。秦先生的遭遇,让人不禁要问——“无主”的究竟是那批夏威夷果,还是某些部门对程序正义的基本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