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女海王”!福建厦门,KTV公主脚踏3条船,下班后带男性朋友回家,到情人为她租住的房子里约会,两人赤裸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不料情人凌晨1时许找上门来。
男性朋友误以为情人是丈夫,逃跑时不慎坠楼,事后死者家人索赔125万,一审判决一分不赔,但二审法院却有不同看法!
事情发生在厦门市集美区。上官娟已经结婚,却长期与高勇保持不正当关系。高勇为上官娟租下房屋,还持有楼栋门禁卡和房门钥匙。
事发当晚,上官娟下班后把杨光带进住处。凌晨时分,高勇照常询问上官娟是否到家,发现消息迟迟没有回复,视频电话也无人接听,便直接赶往出租屋。
房门打开后,高勇看到杨光赤裸躺在床上,上官娟穿着睡衣坐在旁边。高勇当场质问,上官娟赶紧上前阻拦。杨光担心遭到殴打,来不及穿衣服便冲出房间。
楼栋一层需要门禁卡才能出去,杨光跑到楼下后无法开门,只能重新往楼上躲避。高勇随后与朋友逐层寻找,直到走到四楼,才发现杨光已经从走廊尽头的窗户坠落。
警方勘查发现,四楼推拉窗、水槽附近都留有杨光的手印和脚印,杨光身上除坠落形成的损伤外,没有明显被殴打痕迹。杨光家属认为,高勇的追赶和上官娟制造的混乱导致杨光死亡,要求两人赔偿125万余元。
一审法院却认为,杨光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应当清楚从四楼翻窗可能丧命。杨光选择攀爬窗外,是死亡的直接原因,高勇没有实际殴打杨光,上官娟也没有实施加害行为,因此驳回全部诉求。
类似争议并非只在厦门发生。2018年2月,湖南江华一名男子发现妻子与张成进入酒店,便带朋友赶到十二楼。房门被打开前后,张成已经翻出窗外,站到空调支架附近,随后坠楼身亡。公安机关认定属于意外坠落。
法院查明,追赶人员没有与张成发生身体接触,张成自行翻窗才是直接原因。不过,酒店窗台只有58厘米,窗外没有有效防护,法院最终判令酒店承担百分之五的责任,赔偿4万余元。
2020年8月,上海松江也发生过相近事件。夏明与已婚女子李艳在酒店见面,李艳丈夫刘威根据定位找到酒店。刘威进入房间之前,夏明已经翻到六楼窗外的空调外机上。
李艳曾提醒外面危险,夏明仍想沿管道下行,最后失足坠亡。法院认定刘威没有见到夏明,更没有实施追打。酒店窗台高度合格,窗户装有限位装置和提示标志,死者家属索赔130余万元,最终未获支持。
厦门案与上海案的差别,恰恰在于高勇已经进入房间,并在杨光逃出后继续寻找。二审法院没有认定高勇、上官娟存在明显侵权过错。
但认为三人的不正当关系共同制造了危险局面,最终依据当时适用的公平责任思路,酌定高勇、上官娟补偿42582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后,公平责任的适用条件已经收紧。如今处理类似案件,法院会更仔细审查是否存在威胁、追打、封堵出口、安全设施缺陷以及行为与死亡之间的直接联系。
婚外关系违反公序良俗,却不等于一方发生意外,其他人就必然承担全部赔偿。
另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是高勇支付的房租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公布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明确,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目的赠与第三人的共同财产,配偶可以依法请求返还。
房租能否追回,还要看付款来源、租赁用途和证据。坠楼赔偿与财产返还属于两类纠纷,不能混在一起判断。真正决定责任的,仍是证据能够证明到哪一步。
信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