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烧脑!男女网恋奔现,车内拥吻,女子还2次自愿为其进行口 部亲密行为,谁曾想,当男的去药店买回安全套后,一切全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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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得从那盒安全套说起。
俩人网上聊了三个月,一个95年硕士,一个单身姑娘,隔着屏幕把三观爱好聊了个底朝天,都觉得对方是自己的菜,年前王明回承德老家,约了刘丽第一次见面,晚上九点多开车接上她,找了个僻静停车场,俩人到后排接着聊。
线上攒的好感碰上昏暗的车厢,气氛升温比预想的快得多,拥吻、抚摸,刘丽两次自愿帮王明做了口部亲密行为,情到浓时俩人都没糊涂,想着再往下走得做好防护,于是一起下车去附近药店买了安全套。
买完东西往回走,王明提了一句已经在周边订了酒店,问要不要过去,刘丽当场摇头,说不去,俩人没纠结这个问题,转身回了车里,回到后排,暧昧的余温还在,又抱在了一起,刘丽第二次自愿亲密接触,到这一步,王明心里已经认定今晚就是水到渠成。
可他万万没料到,当他撕开安全套包装的那一刻,刘丽的态度像被按了开关,瞬间从热转冷,她推开他,语气比任何时候都清晰:我不想,你别这样。
换作任何人站在王明那个位置,脑子里可能都会蹦出同一个念头:都到这份上了,你说不?前面两次主动的是你,陪我买套的也是你,现在你刹车?
这个念头,就是整件事最致命的那把刀。
王明没刹住,他觉得刘丽的拒绝不是真的拒绝,是半推半就,是欲拒还迎,他用肢体压制住对方的反抗,强行把事办了,过程中刘丽一直在推他,一直在说不,身上留下了多处淤青,等一切结束,暧昧散得干干净净,车厢里只剩冰冷的对峙,刘丽当场拨了110。
第二天王明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他反复跟警察说的一句话是:她是自愿的,全程都是自愿的,只是后来因为买套的事吵了架,她赌气才报警。
更让人看不懂的还在后面,王明母亲为了帮儿子办取保,主动找刘丽谈和解,给了30万现金,刘丽收了钱,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收钱之后,刘丽在后续笔录里先后五次改口,一会说全程自愿是自己报错了案,一会又推翻说就是被强迫的,前前后后十一次陈述来回横跳,把网友全绕晕了。
有人骂女方收了钱又反悔人品有问题,有人替男方可惜觉得奔现不成反赔钱留案底,直到庭审阶段刘丽才给了稳定说法,她坦言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一直误以为签谅解书、收赔偿款就等于承认双方自愿,后来才明白民事赔偿和刑事定罪是两码事,谅解书只能拿来量刑参考,抹不掉对方施暴的事实。
2025年12月,承德双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的事实很清楚:王明在刘丽明确表达拒绝、激烈反抗的情况下,以暴力手段强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结合初犯、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判三缓四,王明不服上诉,二审去年3月开庭,目前还没宣判。
这案子在网上炸出了海量争论,核心问题就一个:前面都自愿亲热了,都一起去买安全套了,这还不算同意?
法律给出的答案是,不算,性同意这个东西,不像签合同,一落笔就管全程,它是即时的,是可随时撤回的,是一码归一码的,愿意接吻,不代表同意下一步,愿意边缘性行为,不代表同意发生关系,哪怕上一秒点了头,下一秒说不,那就是不同意。
法律不认“我以为”,只认对方有没有清晰表达过拒绝,刘丽说了“不”,推了他,身上还有反抗留下的淤青,这三样加在一起,就构成了强奸罪最核心的要件,前期所有自愿行为,在法律上都不是免罪牌。
有网友看完判决说了一句很扎心的话:好多男人不是不懂法,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看错了信号,在“她都那样了”和“她说了不”之间,他们选择相信自己想信的那个。
这个案子之所以值得每个人看,是因为它揭开了亲密关系里最危险的一层窗户纸:暧昧氛围从来不是默许,前期的主动更不是无限兜底,亲密关系每一步的门禁卡,都需要对方亲手刷,你替人家刷的那一下,可能就是犯罪。
三十万买不回一句法律认可的自愿,一时的冲动也换不来反悔的机会,一场本该带着期待的奔现,最后两个人的人生都拐了弯,说到底,输的都是那个在错误信号里不肯醒过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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