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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家庭关系可能只是一本经济账!河南焦作,养子换锁拒绝养母进门,只因没人再给他钱

这种家庭关系可能只是一本经济账!河南焦作,养子换锁拒绝养母进门,只因没人再给他钱了,担心房子被养母的亲生女儿夺走。

司大娘没想到,40多年的养育之情如此浅、这般脆。

她生女儿时大出血,无法再生育,后来收养了一男婴,和老伴辛苦把孩子养大,为他娶妻生子。

虽然是养子,但全家人,包括姐姐,都把这个养子当成宝贝疙瘩,在城里买了一套房,村里也建了一栋房。一家人日子过得平静和顺。

但在司大娘的公公和丈夫先后去世后,家里主要收入来源枯竭,她就没有再给养子贴钱养妻儿,所以,养子才不打算再认她这个养母。

当然,养子否认这个说法。他称,换锁是因为自己被长期隐瞒了身世,同时担心养母把房子转给亲闺女。养子的媳妇则说是亲戚朋友们要撵他们走。

在收养家庭中,由于缺少了血缘的羁绊,更容易因为经济财产问题而分崩离析。

养子以为换锁把老人拒之门外,这房子就能占住,这收养关系就能断掉。其实,他错了!

《民法典》第1118条规定得明明白白: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也就是说养子可以不认养父母,但是养父母的付出不能白白流失。40多年的养育,不是说一句“我不认”,就能够清零的。

司大娘年过七旬,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她完全可以要求补偿收养期间支付的全部抚养费用,收回为养子购置的房产。

至于在抚育过程中所付出的心血和情感,则是金钱无法弥补的。

大家觉得,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儿子来延续家谱、继承家产,在如今社会还有这必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