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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广东清远,一名58岁已婚男子,在和妻子婚姻存续期间,背着家人又谈了个女朋

太离谱!广东清远,一名58岁已婚男子,在和妻子婚姻存续期间,背着家人又谈了个女朋友,甚至还生下了一个女儿,更是花了98万元给女朋友买了套房子,还转账了140万元。男子的妻子发现之后,将男子和女朋友告上法院,男子辩称妻子知情,转账也是给女儿的抚养费,法院判了!
 
人到中年本该踏实顾家,安稳度过余生,可58岁的曹某,偏偏不懂得珍惜平淡的幸福。
 
他和妻子陈某携手多年,两人一起打拼积攒下不少家底,婚后所有的收入、存款,都是实打实的夫妻共同财产,归两人共同所有、共同支配。
 
没人料到,看似安稳的婚姻背后,藏着曹某多年的背叛,他在外结识了女子李某,两人发展出不正当的婚外恋情,长久保持亲密关系,还孕育了一个女儿。
 
为了维系这段婚外关系,曹某彻底无视原配的权益,全程瞒着妻子,肆无忌惮动用家里的积蓄讨好第三者。
 
普通人过日子,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可曹某出手十分阔绰。

他直接拿出98万积蓄,专门给李某在广州购置了一套房产,房子直接登记在李某个人名下,从头到尾没有和原配妻子商量过半句。

买房之外,日常补贴更是从未间断,几年时间里,曹某通过微信、银行卡等各种方式,陆陆续续给李某转了近140万。
 
一边是相守多年的结发妻子,勤恳持家,一边是婚外第三者,肆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落差,任谁都难以接受。
 
陈某一直被蒙在鼓里,日复一日打理家事、操心家庭,从未发现丈夫悄悄掏空了家里的积蓄。直到近两年,家里需要核对资产、整理银行流水时,一笔笔大额的陌生支出,才彻底暴露了真相。
 
看着密密麻麻的转账记录、房产消费凭证,陈某才彻底看清丈夫多年的背叛。多年的付出和陪伴沦为笑话,积攒多年的家庭财产被随意挥霍,悲愤之下,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陈某直接将丈夫曹某和第三者李某一并告上法庭,诉求很简单:认定丈夫私自赠与财产的行为无效,追回所有被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
 
本以为证据确凿,对方会坦然认错、主动返还财产,没想到庭审现场,两人的说辞让人十分无语。
 
曹某面对铁证,没有否认出轨和转账的事实,却找了一个看似合理的借口。
 
他声称,自己转给李某的一部分钱,并不是无偿赠与,而是用来支付私生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属于法定抚养费,不应该返还。
 
李某也顺势附和,借着孩子的名义推脱责任,主张相关款项是合法的抚养支出,自己不该退还。
 
一审法院结合双方证据做出了判决,但对于款项的划分和认定,并没有完全站在陈某这边。陈某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果断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重新复盘了整起案件的来龙去脉,把其中的法律逻辑梳理得明明白白,给出了最公正的裁决。
 
法院明确表示,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确实有抚养义务,曹某作为生父,承担抚养费理所应当。但关键点在于,这份义务只属于曹某个人。
 
原配妻子陈某和这个孩子没有半点关系,不存在任何法定抚养责任,没有任何理由要用自己的一半夫妻共同财产,为丈夫的婚内过错买单。
 
同时法院强调,抚养费纠纷和婚内财产赠与是两码事,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不能混为一谈抵扣钱款。曹某想要抚养孩子,只能动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能侵占夫妻共同财产。
 
办案法官仔细核对了所有收支流水,扣除两人之间相互转回的金额后,最终核实曹某私自赠与的有效金额为167.9万元。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一审不当判决,认定曹某的赠与行为全部无效,判令李某限期返还167.9万元,同时承担对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任何人都不该让无辜的伴侣,为自己的婚内出轨和个人过错承担损失,法律不会偏袒过错方,更不会纵容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2026-07-11《58岁男子婚内出轨生女,给第三者买房还转账140万元,被妻子起诉后称部分钱是抚养费,法院:妻子没义务抚养,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