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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位阿婆在家歇着时听见有人拍门,就起身去应门,哪晓得一个老头直接冲了进来,

广东,一位阿婆在家歇着时听见有人拍门,就起身去应门,哪晓得一个老头直接冲了进来,不光开口骂人,还拿手电筒砸阿婆。整个过程中,那老头赖着不走,阿婆气不过,拎起扁担又开门出去跟对方掰扯。拉扯当中,阿婆用扁担把老头弄伤了,事后老头家里人把阿婆告了,要她赔差不多5万块,法院判了!

信源:搜狐网

陈大妈在家刚躺下来歇着,门外的拍门声直接把她惊得坐起来。

她趿着拖鞋过去开门,门刚拉开一条缝,外面的人直接用肩膀撞进来,攥着金属手电筒往她胳膊上砸。

陈大妈认出是住对门的司大爷,没等对方再砸第二下,直接抬手把人往外一推,反手就把铁门扣死。

司大爷被关在门外,没走,就站在门口拍着铁门骂,整条楼道都能听见他的声音。

陈大妈在屋里绕了两圈,胳膊上的疼劲一阵阵往上窜,听着门外的骂声,火气直接顶到天灵盖。

她对着门吼了一句,想让对方赶紧走,结果司大爷闹得更凶,拿手电筒哐哐砸铁门,喊着让她出来把话说清楚。

陈大妈转头就抄起门后靠了十几年的老扁担,一把拉开门冲了出去。

两个人当场就扭成一团,司大爷死死攥住扁担的另一头,你拉我扯之间,扁担直接从手里滑出来,结结实实砸在司大爷身上。

陈大妈当场就反应过来不对,手忙脚乱摸出手机打120。

到医院拍完片,司大爷肋骨断了两根,伤情鉴定下来是轻伤。

司大爷的儿女直接把陈大妈告到法院,张口就要一大笔赔偿。

开庭的时候,两边各说各的理。

陈大妈这边说,是司大爷先闯进家里动手打人,自己一开始把人推出去完全是自保,后来对方堵在门口闹,她才忍不住出门理论。

司大爷的家属直接反驳,人都已经被推出门了,铁门也锁死了,对方根本进不来伤不到人。

你自己主动开门拿扁担出来,这根本不是自保,就是故意伤人。

法院审的时候,把整个过程拆成两段捋。

第一段,司大爷没经过同意直接闯进民宅动手,陈大妈把人推出去,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半毛钱问题都没有。

但第二段,铁门关上之后,司大爷就算在门口骂,隔着一道门根本碰不到陈大妈,也进不了屋,这个时候伤人的威胁已经断了。

正常来说,这个时候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报警,或者给司大爷的家人打电话过来领人。

可陈大妈直接开门拿扁担出去对峙,这个动作一出来,性质就变了,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围。

但法院也没把所有责任全算在陈大妈头上。

司大爷之前就查出来有老年痴呆,平时经常忘事,还总拿自己家的钥匙开别人家的门,之前就和陈大妈闹过好几次矛盾。

他的儿女明明知道老人状态不对,容易乱跑惹事,平时却没怎么盯着,任由他一个人出门晃,这才闹出后面的事。

监护人没尽到看管义务,本身就有很大的责任。

最后判决下来,两边各担一半责任,陈大妈赔两万多块钱。

判决结果出来,小区里的邻居们议论得炸开锅。

有人说法院判得公平,前半段是正当防卫,后半段主动出门动手,确实理亏。

也有人替陈大妈喊冤,换谁在家好好待着,平白无故被人闯进来打一顿,还被堵在门口骂。

谁能压得住火,第一反应肯定是出去理论,哪能第一时间就想到报警。

这事在小区里传了大半个月,两边的家属见面都绕着走。

司大爷的儿女后来专门在门上装了好几道锁,出门的时候把老人反锁在家里,再也不敢让他一个人下楼晃。

陈大妈把那根老扁担直接扔了,门后换成了一根橡胶棍,平时出门买菜都把钥匙攥得紧紧的。

听见门外有动静,先从猫眼往外看清楚,确定是熟人再开门。

后来小区的物业专门组织了一次普法讲座,把这个事当成例子讲,说遇到这种情况,别管对方在门口骂得多难听,先把门锁死,第一时间打110。

别想着开门出去理论争口气,一口气没争回来,反而要掏好几万的赔偿,太不划算。

有邻居碰到陈大妈,问她后不后悔当时开门出去,陈大妈摆了摆手,说当时脑子一热就冲出去了。

哪能想到后面这么多事,早知道要掏这么多钱,别说在门口骂,就算他在门口跳脚,自己也绝对不会开那扇门。

后来楼道里装了公共监控,每家每户的门上都贴了邻里互助的联系卡,谁家有老人状态不对,周围的邻居看见都会主动给家属打个电话,再也没出现过随便闯别人家的事。

之前闹得最凶的两家人,后来在电梯里碰到,也会简单点个头打个招呼,没人再提当年的事。

陈大妈之后在家歇着,听见门外有动静,先从猫眼看半天,确定没事才敢开门,再也没出现过之前那种脑子一热就冲出去的情况。

小区里的人也都记着这个事,平时碰到闹矛盾的,有人在旁边劝两句,说别冲动,想想陈大妈那两万多的教训,当场就能把人的火气压下去大半。

没人是这场冲突里的赢家,两边都搭进去不少时间精力,还闹得一肚子不痛快,最后只给整个小区的人留了个实打实的教训。

遇到事别先想着争一时之气,先把自己护在安全的地方,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