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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一个主播的直播间里,我听到一种刺耳的声音:“你为慈善捐款了吗?没为慈善活动

昨天在一个主播的直播间里,我听到一种刺耳的声音:“你为慈善捐款了吗?没为慈善活动捐过款,就不配评论慈善行为。”老夫活了大半辈子,实在觉得这种论调荒谬至极。

可以说,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慈善捐款人。上学时,每逢重大灾难,学校、单位和工厂都会组织集体捐款。大家不妨回忆一下,是否经历过这样的事?况且,人有贫富之分,你每月捐100元,我在临时集体组织中捐5元、10元,难道捐100元就比捐5元高尚?个人捐款就比集体捐款高尚?捐100元就有更大的话语权?这根本讲不通!

还记得狱中那位许家印吗?他可是有记录地向慈善机构或慈善活动捐款。第三方统计显示,从1998年起,他累计捐款达177亿,还五次登顶福布斯中国慈善榜榜首,其中2018 - 2020年连续三年位居榜首。177亿,这是普通中国人难以企及的数字,但和2.4万亿的欠款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

再看看曾获“感动河北”称号的“爱心妈妈”李丽娟。她最多时收养了118个孤儿,还创立了爱心村。然而最后,她因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四罪并罚,被判刑罚款。武安当地称她为“痞子”,新闻机构评价她是“讲故事的能手”。

以上二人的消息均来自公开网络,大家可自行搜索,应该属实。在搜索许家印对慈善做出诸多贡献时,可爱的豆包还特意提示:慈善行为不能抵清违法犯罪责任。

老夫有所感悟,总结下来就是:慈善不应因人而异,不能以捐款多少来评价人。慈善人物和慈善机构都要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质疑是正常的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