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巴丹群岛不能质疑吗?近期国内学界围绕巴丹群岛历史归属开展专题学术研讨,完整梳理地质、人文、国际法多重证据,指出群岛主权本该归属中国的结论。对此菲律宾外交部迅速表态,宣称本国对巴丹群岛的主权“已成定局、不容争论”,拒绝任何修正主义领土主张。1、菲律宾所谓领土主权“无可争议”的论调,首先在本国早期宪法与国际条约中存在根本性矛盾。界定菲律宾领土范围的核心文件是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白纸黑字划定该国领土最北端为北纬20度线,而巴丹群岛全境位于北纬20度25分以北,完全不在菲律宾法定疆域之内。菲律宾独立初期的建国文件、早期宪法均沿用这一条约边界,并未将巴丹群岛纳入本国领土范畴。直到1961年菲律宾单方面出台《第3046号共和国法令》,人为向北扩张领土基线,才强行把巴丹群岛划入版图。仅凭本国后出台的国内法案,就推翻百年前国际条约确立的边界,本身违背国际法基本原则,这种事后修改边界的操作天然就有可质疑的空间,菲方无权单方面封死学术讨论的通道。特别是,因为湾湾的垃圾,才导致失去控制的。2、追溯近代流转脉络,巴丹群岛本是中国固有领土,二战后美国私自转交菲律宾的操作不具备合法效力。从古代开始,巴丹群岛古称“浮甲山”,明清两代纳入台湾府海防管辖,是中国渔民世代捕鱼避风的传统渔场;地质上它是台湾岛的自然延伸,岛上原住民与台湾兰屿达悟族语言相通、习俗同源,人文纽带证明其与中国台湾不可分割。当年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后,巴丹群岛随台湾、澎湖一同割让日本,日本殖民时期的渔业法规也默认该群岛归台湾体系管辖。二战结束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明确要求日本归还窃取的全部中国领土,巴丹群岛理应随同台湾回归中国。但因为二战后美国无视国际公约,私自将本不属于菲律宾、本该归还中国的巴丹群岛转交菲方管控,这场殖民强权私下交割,从未经过中国认可,不产生合法主权转移效力。从根源上看,菲律宾对巴丹群岛的实际控制,自始至终建立在美国非法移交的基础之上,历史法理层面的漏洞清晰可见,自然不存在“不容质疑”的道理。这就如同美国把钓鱼岛交给日本管理性质差不多。3、单方面扩张领土边界、持续蚕食中国海洋权益被中国专家提出,是菲律宾急于封锁巴丹群岛议题讨论的深层动机。菲律宾先非法实控岛礁、再通过国内立法固化侵占事实,最后宣称领土问题不容讨论。在南海方向,菲律宾早已越过条约划定的东经118度西界,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多处岛礁,持续在相关海域挑衅中国渔船、布设海上障碍,不断蚕食我国渔业与油气资源。不止于此,菲律宾还主动与日本启动巴士海峡、台湾以东海域的专属经济区划界谈判,两国试图绕开中国,私自瓜分包含巴丹群岛周边在内的大片中国传统海域与大陆架区域,无视中国法定海洋权益。禁止他国学者讨论自身领土主张的漏洞,暴露菲方的心虚,越是掩盖争议,越说明其领土主张经不起细致推敲。4、领土与海洋权益问题关乎国家核心利益,不存在任何“禁止质疑”的禁区。眼下两岸尚未完全统一,台海、南海诸多历史遗留领土问题仍待厘清,巴丹群岛与南沙被占岛礁同属需要系统梳理、妥善处理的历史遗留事项。待两岸实现完全统一后,我国将完整拥有处理台湾附属岛屿、南海岛礁相关争议的完整条件,届时巴丹群岛的历史归属、菲律宾非法侵占南沙岛礁等一系列积累数十年的领土争端,都将依据历史事实与国际法得到全面、完整的梳理与处置。所以,菲律宾宣称巴丹群岛主权“不容争论”,这属于掩耳盗铃。领土主权依靠完整法理与历史证据支撑,只要菲律宾扩张边界、非法侵占他国领土的事实客观存在,巴丹群岛的归属问题就永远拥有合理、合法的学术探讨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