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撞着你了吗?”
就这一句话,直接砸在我脸上。那辆载货卡车刚贴着我的胳膊擦过去,车身带起的风,把地上的塑料袋都卷了起来。
小区拐弯,我刚喊了句“开慢点行不行”,驾驶室的门“砰”一声就推开了。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跳下来,脚上的拖鞋在水泥地上划出刺耳的响声。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我面前,脖子梗着,眼睛瞪着,一股火气混着汗味儿扑面而来,那架势,好像我才是那个肇事者。
我说,你想动手?我现在就报警。
他手抬到一半,放下了。但嘴里不饶人:“我撞着你了吗?没有吧?”
这时候,副驾驶的门也开了。一个女的跟下来,手里还捏着半个啃过的苹果,她指着我冲她男人喊:“他拿手指头指你呢!什么意思啊?”
她几步挤到我们中间,对着我:“吓着你了?把你吓出毛病了?”
我看着他们俩,一唱一和,像排练好了一样。
男的看我没接话,拽了女的一把。女的还在嘟囔,什么“神经病”、“多管闲事”,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跟针一样。
他们迅速上了车,一脚油门,车子“嗡”地一声窜了出去,尾气喷了我一脸。
从头到尾,不到一分钟。
我站在原地,看着空荡荡的路口。原来,只要没真的撞到人,提醒别人注意安全,就是一种冒犯。
没造成实质伤害的危险,就等于危险不存在。这逻辑,真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