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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蛙媒:台风夜恶狼!一名印度籍男子阿煌(化名)在台风夜借口想借毛巾擦拭、冲洗脚部

据蛙媒:台风夜恶狼!一名印度籍男子阿煌(化名)在台风夜借口想借毛巾擦拭、冲洗脚部砂石,硬闯初次见面的台女小兰(化名)家中,结果突然色心大发将其性侵。

判决书里有句话,法官写得很重:"'No means No',不容加害人自我解读成欲迎还拒。"这句话对应的,正是阿煌那句让人脊背发凉的回应,小兰用中英文反复喊"我不要""I feel uncomfortable",他却回一句"没关系,我知道你想要"。

案子发生在去年7月的一个台风夜。阿煌和小兰是在朋友聚会上认识的,风雨太大,朋友出于好意,托阿煌骑车送小兰回家。这原本是件挺暖心的安排,谁能想到会变成一场噩梦的开头。

车停到小兰住处楼下停车场,阿煌指着自己湿透的双脚,说沾了泥沙,想上楼冲一下、借条毛巾擦身体。小兰没多想,同意让他上楼。可阿煌一进屋,先是擅自拿起吹风机给小兰吹头发,接着反手把房门锁上,直接把人拉到床上环抱。

小兰当场就慌了,拼命喊不要,说自己有男朋友,求他住手。阿煌那句"我知道你想要"说出口的时候,基本就已经把这件事的性质摆得明明白白——他不是没听懂拒绝,而是压根不打算听。

恰好小兰当时生理期,阿煌没能得逞,却转头逼她"服务"自己,小兰拼命撇头躲开,他还反问"你有男朋友怎么可能不会"。这场纠缠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直到凌晨快两点,阿煌才打电话叫朋友来接他走。

小兰没有沉默。人一走,她立刻去医院验伤,又报了警。警方到场时,看到她衣服上的体液痕迹,听她讲述经过时整个人在发抖,情绪几乎崩溃。这份第一时间留下的证据,后来成了案子能够顺利定罪的关键。

案件后续在云林地方法院审结,阿煌被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月,刑期执行完毕后还会被驱逐出境。法官在判决里点名批评他"为逞一己私欲,犯后毫无悔意",案发到宣判,他从没提过和解。

这事让人后怕的地方,其实不在于阿煌有多凶恶,而在于整件事的开头太过日常,一场朋友聚会,一个风雨夜,一次顺理成章的"送你回家",中间没有任何危险信号提前跳出来提醒小兰。

类似的手法并不是孤例,同一时期台东也发生过一起餐酒馆店长借"陪同上厕所"踩点,趁女客独自进入昏暗空间时实施侵犯的案子,最后同样被判了3年多。两案放在一起看,能发现施害者惯用的套路差不多:先用一个听起来毫无恶意的小请求敲开门,再利用只有两个人的密闭空间下手。

台风天路难走,朋友的好意本该是种庇护,可这份信任偏偏成了被利用的缺口。这提醒的其实是每个人:哪怕对方是朋友介绍、看着斯文有礼,遇到独处请求时,多一分警惕不算失礼。而事后能不能第一时间验伤报警、把经过讲清楚,往往是这类案子能不能被顶格判决的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