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替儿子找婚介所,签协议、交诚意金,满怀期待。相亲成功,婚介所两头报不同价:对男方说女方要32.3万,对女方说男方只给12.8万。中间近20万的差价,直接被婚介所以“服务费”截留。婚后小两口一核对,才傻了眼。
这已经不是“服务费”的问题了,这是诈骗。
婚介所干了什么?他们利用信息不对等,在两边当“双面人”。男方以为彩礼全给了女方,女方以为只收到了12.8万。真相是:近20万根本没进新人的口袋,全进了婚介所的腰包。这种操作,跟“中间商赚差价”不一样——中间商卖的是商品,他们卖的是欺骗。
有人可能会说:“人家给你介绍成功了,收点服务费怎么了?”——可服务费应该在签合同前讲清楚,而不是事后从彩礼里截留。如果婚介所明说“服务费19.5万”,李家人会同意吗?根本不会。所以这不是服务费,是披着婚介外衣的诈骗。
法院判返还19.5万,是还了公道。但我想说:找婚介所相亲,一定要把费用明细写进合同,转账记录存好,所有承诺落纸面。别让“终身大事”变成“终身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