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人激烈抨击长沙市对占车位事件的通报,指控它“拉偏架”。说实话,虽然通报也可以找出毛病,但总体这样否定它,指控它把占车位者刻意描述成可怜者,被占车位者反成了恶人,这样总结太偏激了,也不符合大家读了报告后的实际观感和对这件事的价值判断。
老胡读了通报,了解了其中一些复杂性,但是第一,彭某某绝对是错误方,她占他人车位,并且不留挪车电话;之后缺少解决问题应有态度,多次撒谎出差,通报全都说的很清楚。尽管后来双方互相有斗气表现,但彭某某是造成纠纷并导致事件发酵升级的原错者和主要后续责任人,这些从通报中看得很清楚。
当然,通报也展现了闵某有些强硬、激烈的一面,但他总体上是被动的应激反应者,自己权益的捍卫者,这个逻辑,报告没有扭曲它。
老胡昨天看到通报后,第一时间发短评认为:“她(彭某某)不仅一开始就做错了,而且缺少在早期尽快了结此事的主动性……骨子里有一些不该有的公职傲慢。”我想,这也会是多数人读了通报后的认知和感受。
长沙市希望平息事态和舆情,同时对彭某某进行停职处理,这一态度在当下的环境中可以理解。本来这是挺小一件事,按照产权法,那辆车应该被很快拖走,媒体也可以报道纠纷,但现实就是,这么件小事搞得大动干戈,联合调查组都上了。这挺可悲的。但是,就别再加码了吧,莫非要中央再派个调查组来,就占车位这件事重新写个调查报告不成?
这件事如果针对通报再继续发酵,就真的荒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