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强占车位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随着占位当事人被单位停职算是尘埃落定了,一件小事儿弄得自己道歉、赔偿、被停职,这又是何必呢?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占了别人便宜,见到对方就该好声好气的承别人的情,即便没这个觉悟,当警方出面公权力介入,应该是有条件有能力妥善解决问题了,不至于非得官媒定性,单位出面,个例当然是小概率,但官方处理纠纷的逻辑我觉得可以拿出来讨论一下。
有文章说每个职业都有职业自豪感,这话大致不错,但是这份自豪感会不会导致当事人坚守本分就因人而异。比如这位占车位的当事人,肯定是因为职业而有些自豪感的,甚至到了傲慢的地步;还有一些人也只是把工作当成是谋生获利的手段,比如有些大和尚,有些大老板,至于能占多大比例就很难统计,我也不能乱说,总归是会有一些吧。[捂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