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的贴身警卫,由公安警卫人员,军改前是由武警担任警卫。
2018年改革后,公安警卫部队转为人民警察编制,隶属公安厅警卫局。
法律依据:《枪支管理法》《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公安机关警卫民警属法定配枪范围。
执行警卫任务时可以配带公务用枪(如手枪)。
必须经审批、持证上岗,配发《公务用枪持枪证》。
非执行任务期间,枪支统一保管、不得私自带离。
省级领导安保是官方警卫勤务,不是个人雇佣关系。
配枪资格只给法定警卫人员,普通秘书、司机无权配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