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叶剑英调离广东始末。
1952年叶剑英离开广东看似削权,实则是中央对他的保护。身为广东梅县客家人,战争时期本土身份便于依靠宗族开展革命,但建国后南方浓厚宗族网络极易滋生地方主义。彼时广东开展反地方主义运动,陶铸批判方方时,将叶剑英视作地方势力后台,二者在土改节奏、华侨政策上分歧明显。
毛泽东明确表态,认定叶剑英不属地方主义头目。为规避后续更大风波,中央安排他以养病名义回京,1953年调任军委副主席。彼时高饶事件苗头显现,若继续留粤,其威望与本土干部根基极易被扣上“独立王国”的帽子。
自古便有异地为官制度,南方宗族、同乡人脉极易形成利益圈层,战时助力革命,和平年代却会阻碍中央政令推行。叶剑英深知其中利害,果断抽身。方方、冯白驹等同属地方干部,事后均遭降级处分,对比之下更能看出中央调离叶剑英的保全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