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碰瓷式维权成了生意#【#多家餐馆招牌用青花椒遭碰瓷维权#】某餐饮管理公司在餐饮服务上注册“青花椒”商标,并以此为依据起诉四川多家餐馆,主张他们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相关字样,构成侵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青花椒”是一种特定调味料的通用名称,属于公共领域资源。被诉餐馆使用“青花椒”是为了描述其菜品的口味特点,属于正当使用,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碰瓷式维权”的案件。
近段时间,“商标侵权”话题屡屡冲上热搜。先有某国际大牌与某奶茶品牌的官司,后有某外国公司批量起诉国内小理发店的爆料,其中的法理、情理纠葛,引发舆论热议。
这些争议后续如何发展,尚待下一步法律裁决。但众声喧哗中,一个需要冷思考的问题浮出水面——我们究竟该如何正确认识商标权,又当如何维护一个健康的营商环境?(作者:谢晴川 武汉大学法学院) “碰瓷式维权”成了生意,《商标法》升级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