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马兴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马兴瑞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经查,马兴瑞丧失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背弃党的宗旨和初心使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纵容失察失管,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亲友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帮助亲属低价购房,搞权色、钱色交易,纵容放任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巨额利益,大搞家族腐败;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或伙同亲属、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兴瑞完全背离党性原则,严重违背党中央对高级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马兴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马兴瑞,男,汉族,1959年10月生,山东郓城人,1988年3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业大学飞行动力学研究室一般力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1978-1982年 阜新矿业学院机电工程系工程力学专业学习1982-1985年 天津大学力学系一般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1988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飞行动力学研究室一般力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988-1993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1995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工程与力学系主任1995-1996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副院长、航天工程与力学系主任1996-1996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1996-1999年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五院)副院长(正司局级)、党委委员1999-2007年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其间:2004.11-2005.01中央党校地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2007.07当选为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2007-2013年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2013-2013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国家航天局局长,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委员(2013.06),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2013.06)2013-2015年 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社工委主任2015-2015年 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深圳市委书记2015-2016年 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2016-2017年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2017-2021年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成员(2017.05)2021-2022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2022-2025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 2025-2026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