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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3 日香港湾仔一间银行,一名赴港内地市民携带总计 5000 港元高仿假

7 月 13 日香港湾仔一间银行,一名赴港内地市民携带总计 5000 港元高仿假钞到柜台办理存款,被柜员当场鉴别出纸币造假痕迹,警方到场后直接将当事人带走,该事件当天迅速登上本地热搜,香港警务处同步对外披露完整办案细节。

事发精准时间为 7 月 13 日上午 9 点 50 分,事发点位位于湾仔轩尼诗道熙华大厦汇丰分行。工作人员在清点现金时,逐张核验该女子带来的 5 张千元面额港币,发现钞票水印层次、凹凸防伪纹路、专用油墨色彩多处存在明显破绽,判定属于高仿真伪钞,第一时间拨打辖区警署电话报备。

警员抵达现场完成取证核验,确认全部纸币均为假币,当场控制这名 36 岁女性当事人。经核查,当事人持有合规港澳通行证前往香港,警方初步认定其行为触犯 “行使伪制纸币” 相关罪名。同日香港警务处公关部门工作人员向媒体作出官方回应,当前案件移交湾仔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深挖侦办,核心工作为追查这批假钞的流通渠道、上游制作分销人员,排查是否存在专门倒卖假币的团伙。

不少经常往返内地与香港的游客并不清楚,当地针对假币流通的惩处力度十分严苛。依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 99 条规定,明知纸币为伪造仍用于存款、消费流通,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 14 年监禁;无合理缘由单纯持有假港币,最高也会面临 3 年刑期。按照金融行业硬性规定,银行只要检测出伪钞,必须立刻上报执法部门,不会私下收缴了事,抱有侥幸心理去银行存假钞等同于主动自首。

香港警方专门给两地往来群众发布安全提醒:兑换港币只能选择内地正规银行、香港持牌货币兑换门店,切勿私下和陌生个人大批量换现;一旦收到疑似假港币,千万不要尝试拿去消费、存款,第一时间上交银行或者就近警署,避免自身触犯刑法留下案底,影响后续出入境签注办理。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 N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