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是上班,分明是白嫖!” 陕西西安,一名 24 岁女子入职上海某公司,拿着 15000 元的月薪,可入职还不到一年,就接连迎来结婚、怀孕的人生节点,还被确诊为 “先兆流产”。
整件事从2023年2月说起,张女士通过面试顺利入职,三个月试用期平稳度过,转正后日常工作态度没有明显纰漏,公司也按时足额发放薪资。
入职七个月时,她登记结婚,人事当时还送上简单祝福。
没人料到短短三个月后,她就因腹部不适前往医院检查,拿到先兆流产的诊断书,医生白纸黑字标注必须静养,杜绝劳累工作,建议先休息两周保胎。
拿到医嘱之后,张女士按照公司流程提交书面病假申请,附上完整盖章诊断证明,可总部人事没有给出明确批复,只让她先在家休养等候通知。
原本两周的病假到期,她身体状况依旧不稳,又接连提交多份医疗单据,前后持续两个多月没有到岗上班。
等到身体稍有稳定,她又同步申请十天法定婚假,再加上158天产假,多重假期叠加,意味着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到岗履职。
公司管理层得知全部诉求后十分抵触,内部出现大量负面声音,不少员工和管理者直言这样的行为等同于白嫖企业。
企业给出的顾虑十分现实,高薪招聘技术岗本是为了填补项目缺口,员工入职未满一年,大量时间用来休假,岗位空缺只能临时找人顶岗。
人力成本、社保支出全部照常承担,长期停工直接打乱项目进度。
公司直接驳回她所有休假申请,从她开始休养的十二月起停发全部工资,还下发限期返岗通知,把未到岗的行为定性为旷工,放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警告。
面对企业强硬的处理方式,张女士没有妥协,全程保留完整证据,包含每一次的诊断单据、书面请假记录、和人事沟通的录音、停薪工资流水以及企业下发的各类通知。
之后寄出被迫离职通知书,向当地劳动仲裁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补发九个月拖欠的各类薪资,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各项金额合计超过十六万元。
庭审过程里,企业反复主张张女士入职时间过短,短时间内集中婚嫁保胎,存在利用女职工三期特殊保护恶意规避劳动义务的行为,长期不到岗给公司经营造成巨大损失。
可法院审理过程中明确区分情理与法律边界,法律规定只要双方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女职工依法享有婚假、病假、产假相关权益,享受孕期特殊保护,这项权利不会受到入职时长限制。
张女士所有病假申请都有正规医院医疗材料支撑,属于客观身体原因无法工作,企业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批假,单方面停发工资、以旷工施压已经构成违法。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涉事公司支付张女士病假工资、婚假产假薪资、经济补偿金合计十万零一千元,企业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后维持原判,必须足额履行赔付义务。
这件事也暴露出现实职场里长久存在的矛盾,法律偏向保护育龄女性的生育权益,明确禁止企业因结婚、怀孕克扣待遇、拒绝休假,却没有配套机制分担企业独自承担的用工压力。
很多中小企业经过这件事后,后续面试女性求职者时会更加谨慎,无形中抬高适龄女性的求职门槛,无辜女性求职者会为这起纠纷承受间接影响。
抛开两边的立场来看,这件事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
张女士的婚嫁、保胎都是人生正常经历,身体不适需要休养有完整医疗依据,依法维权本身符合法律要求。
企业承担高额薪资与岗位空缺成本,心里产生被消耗的委屈也属于人之常情。
想要平衡双方的矛盾,不能只依靠员工单方面体谅企业,也不能只靠法律强制企业独自承担全部成本。
而是生育相关的保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减少企业独自承担的压力,才能减少这类对立纠纷。
一场本可以协商缓和的劳资矛盾,最后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企业付出大额赔偿,张女士也结束了这份稳定工作,双方都没能得到理想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