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中华古纹注册商标,LV为何只在国内大范围起诉国人》
同样一套纹样维权逻辑,LV在欧美日本全败诉,唯独在国内接连胜诉,如今更是直接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这件事背后的双重标准,值得所有人深思。
LV老花核心四叶花纹取材唐代宝相花、柿蒂纹,是流传千年的全民公共文化纹样,《检察日报》7月8日发文直接点出核心矛盾:外资借用我国传统纹样注册商标,再反向收割本土小微企业,本质是文化反向收割。
近五年LV在国内发起1691起商标诉讼,茶饮、餐饮、文创小店无一幸免,茉莉奶白一案更是判赔千万,而这并非个案。
反观海外,LV完全不敢用这套方式打压本土从业者。日本知识产权高院曾驳回LV起诉百年佛珠店,明确市松纹是日本千年公共纹样,企业无权独占;欧盟知识产权局直接撤销LV棋盘格、四叶花相关商标,判定方格花卉属于通用装饰元素,不能归单一品牌私有。
人民锐评7月10日专门刊发评论,提出关键观点:取材公共文化资源的商标,保护范围理应收缩,不能让千年传统文化符号,沦为外资跨行业牟利的工具。
本次LV起诉国知局案号(2026)京73行初4727号,7月16日开庭。起因是国知局认定本土商家花卉商标合理,驳回LV无效宣告申请,LV便提起行政诉讼,试图拓宽自身商标垄断边界,为后续大批量维权铺路。
不少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和官媒达成共识:行政诉讼本身合法,但LV的诉求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它追求无限扩大商标保护范围,等于想把中式传统纹样划入自家专属领地,挤压国风文创、本土实体经济生存空间。
各国司法都有统一底线:本土传统纹样属于全民公共资产,外来品牌不能抢先注册后反向限制本国商家正常使用,这也是LV在海外屡屡败诉的根本原因。
如今国内司法体系也在调整,最高检重点关注传统纹样与商标私权的边界问题,后续会细化规则,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传统文化传承,避免公共文化资源被资本独占。
我们尊重合法商标维权,但绝不认同利用千年国风纹样无差别打压本土商户的维权模式,如何守住传统文化不被规则套利,是当下亟待完善的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