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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进口的货,怎么就成无主了?”——河南商人450万夏威夷果被扣,排除走私后遭

“合法进口的货,怎么就成无主了?”——河南商人450万夏威夷果被扣,排除走私后遭100万贱卖,5年没要回来。

2021年9月,河南商人秦先生通过云南河口北山口岸,以边民互市正规渠道从越南购入91.3吨夏威夷果,整批货物市场估值450万元。全程走完海关申报、全额完税、检验检疫流程,付款流水、采购单据、通关证明一应俱全。随后他委托三辆货车承运,计划运往杭州分销,车队途经桂林兴安县高速服务区休整时,被当地公安以涉嫌走私全部扣押。

被扣当天,秦先生立刻赶往兴安配合调查,一次性提交完整证据链:银行大额购货转账记录、海关完税凭证、检疫报告、三名货车司机签字证言、公安出具的暂扣清单。货物入境地河口县政府、县工信局先后出具两份正式公函,明确证实该批坚果入境流程合规,不存在走私行为,专门发函商请兴安相关部门放行货物。

当地公安经过数月核查,最终作出结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这批夏威夷果构成走私犯罪。本以为嫌疑排除、全套手续佐证就能取回货物,可公安并未办理解除扣押,直接将九十多吨坚果整体移交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

秦先生到市监局认领货物时,遭遇无法理解的推诿。工作人员以河口两份公函没有直接写明秦先生姓名为由,单方面判定他提交的所有材料存在权属瑕疵,无法证实他是实际货主。即便秦先生反复出示出资流水、司机证词、扣货凭证,再三说明自己全程出资、安排物流,相关部门依旧不予认可。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违规处置流程。按照法定规则,认定无主财物必须先行公示,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才能启动拍卖,且要书面通知已知权利人。可秦先生多次上门询问处置进度,工作人员只口头告知已走公告程序,拒绝出示任何书面公示凭证,从未告知拍卖时间、地点与渠道。

直至2023年初,时隔一年多秦先生再次上门问询,才被告知这批价值450万的夏威夷果早已完成整体拍卖,最终成交价仅100万元,全部款项上缴国库。好好一批合规经营的货物,仅仅因为一纸公函没有标注个人姓名,就被草率定性为无主财产低价处理,三百多万经营本钱凭空蒸发。

从2021年事发至今,整整五年时间,秦先生辗转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纪委、信访、法院多渠道持续维权,却长期陷入部门互相推诿的僵局。公安称已移交市监局,一切处置由市监局负责;市监局坚持权属证据不足的判定,以拍卖流程走完、款项上缴为由拒绝纠错补偿,多年维权没有拿到合理解决方案。

此事曝光后全网一片质疑,不少网友直言执法尺度失衡,存在明显程序瑕疵。其一,货物源头官方已出具公函证实合法,公安排除走私嫌疑后,本应返还当事人,而非直接移交处置;其二,货主自扣货当日就主动现身、持续举证,完全不符合“无人认领无主物”的法定情形,抬高普通商户举证门槛有失公允;其三,拍卖全程未有效告知权利人,大宗商品低价处置,严重损害经营者合法财产权益。

从法律层面来讲,打击走私与保护合法商户财产并不冲突。即便货物流通存在流程瑕疵,也应当区分情形补税、处罚,而非直接全部没收拍卖;认定无主财物、扣押财物处置均有严格法定程序,缺少告知、核验、复核环节的处置行为,属于明显程序违法,当事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挽回损失。

说到底,规范执法的底线是区分合法经营与违法犯罪,不能一刀切拦截跨区域货运。一套完整合规的进出口手续、多方官方佐证、货主全程主动配合举证,最后货物却被低价拍卖、五年维权无路,不仅让一名普通商人承受巨额经济损失,也动摇了中小商户对跨区域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的信心。唯有统一清晰的财物权属认定标准、完整规范的涉案物品处置流程、畅通有效的纠错赔偿渠道,才能杜绝同类争议执法再次发生,守住依法行政、保障群众财产安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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