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拘留8天。两个同伙,一个姓从一个姓张,各拘留10天。
起因,是他们在酒店房间里,对着一个光膀子的大哥,吼了句:“她是我妹!还未成年!”
凌晨四点,酒店的床边,刚认识的女网友侯某低着头。空气里都是沐浴露的味儿,气氛正好。
大哥上衣刚脱,房门“哐”一声,被人从外面整个撞开,门框都在震。
两条黑影冲进来,走廊的声控灯都没来得及亮。其中一个的手机“咔”就怼到大哥脸上,闪光灯刺得人眼角发酸。
“你想干嘛!她才多大!”另一个男的唾沫星子喷了他一脸,手指头快戳到他鼻梁上,“五万!不然就报警说你强奸,让你单位、你老婆孩子都知道!”
女的在旁边,肩膀一抽一抽的,戏很足。
录像、未成年、强奸、通知单位。一套连招,换个人腿都软了。
但那大哥没躲,任凭闪光灯在脸上乱晃。他就那么光着膀子,在一片叫嚣声里,弯腰,捡起自己的手机。
他甚至还吹了吹屏幕上的灰,划开,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手指一下、一下、又一下,清晰地按了三个数字:110。
那个怼脸录像的手机,镜头“唰”地垂了下去。
另一个指着鼻子骂的哥们,胳膊还僵在半空,嘴巴张着,一个字也吐不出来。整个房间,只剩下大哥手机里传出的拨号音。
警察一来,三个人没撑过半小时,全撂了。
就是一个局。女的负责网上约人,俩男的演“愤怒的哥哥”,专挑那些看起来老实、怕丢人的下手。
他们赌的,就是你分不清“约见网友”和“违法犯罪”的区别。
记住一句话,只要没提前谈好价钱,你就不是嫖客,你是被敲诈的受害者。
这局玩儿的从来不是法律,是人心。他们赌你脸皮薄,你就要比他们更豁得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