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知道怎么今天就和胡侃有交集了。
今天和一辆摩托车剐蹭,我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交警的道路,转弯没有避让直行车辆。
全责。
人员一点皮外伤,很轻。
有人有点伤,避免纠纷,交警接警处理,前后50分钟完成。
现在的系统,已经很完善了。
大家也不会因为发生这样剐蹭的交通事故,去炒个面红耳赤,甚至大打出手。
没有人员受伤,拍几张现场照片,可以明确定责的,交给保险公司处理,无法明确定责的,有事故快速处理。
这样系统的建立,解决了以前潜在的很多问题。
所以,针对湖南车位事件,我认为还是系统的问题。是针对这样事情的司法解释的欠缺,执法的欠缺。
至于把湖南车位事件不断发酵,并不是好事。
现在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