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听说邹市明那个拳馆,光一盏水晶吊灯就花了300万。 我当时就想,这生意能成就有鬼

听说邹市明那个拳馆,光一盏水晶吊灯就花了300万。
我当时就想,这生意能成就有鬼了。
谁去打拳,是为了抬头看你家灯有多亮啊?人家是去流汗的,是去挨揍的,要的是专业的教练和够劲的沙袋,不是去参观卢浮宫的。
你琢磨,这事儿从根上就拧巴。
想赚有钱人的钱?
人家玩的是高尔夫、是马术,是体面,是资源互换。你总不能让人顶着个乌眼青去参加晚宴吧?“嘿,王总,我这左勾拳最近练得不错”,这天还怎么聊?
想赚普通人的钱?
年卡3万8,一杯咖啡128。大哥,这钱够我去楼下健身房跑到老板认识我全家了。谁会花大几万,就为了在你的水晶灯下挨一顿揍,再喝杯“滴血”的咖啡?
所以你看,这生意从头到尾,就没想明白一件事:
我到底是卖给谁的?
这就是典型的“我觉得”式创业。
觉得自己是世界冠军,就觉得全天下都该爱上挨拳头。
可市场不认你这个冠军头衔啊,市场只认一件事:你提供的东西,值不值这个价。
说白了,做生意不是开粉丝见面会。
你再牛,也得先搞清楚,你的客人是谁,他们兜里有多少钱,他们到底想要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