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这个新郎太冲动了,后悔了,新娘把婚前自己挣得钱都转给了自己的父母,并且备注是给弟弟结婚用,新郎在去迎亲的路上,从亲戚口中得知了这件事,当场就宣布退婚,觉得新娘防着自己,没有把自己当成一家人,而新娘的父母也说,女儿婚前自己挣得钱,想给谁给谁。
现在两家人都后悔了,毕竟,成就一段姻缘不容易,最后新郎又说什么婚可以结,但是要签订婚前协议,各人挣得钱各人管。
结婚是为了成为一家人,这样签订婚前协议的婚姻,有什么意思呢?
其实,很多网友站队新娘,人家自己挣得钱,婚前挣得,当时人家还是她娘家的人,却是想给谁就给谁,又不是婚后挣得。大家说新娘做的不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