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在本地车友群认识了女子蔡某,二人发生关系后,男子仍不满足,竟要求女子直播其夫妻同房的经过,事后又以此敲诈该女子,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孙某和蔡某都是吉林长春人,各自有家庭。两个人在本地车友群里聊上了天,越聊越热乎,明知彼此都有家室,还是突破了底线见了面,维持着不正当的情人关系。
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没有止步于此,孙某心里的猎奇念头越来越重,竟然要求蔡某在和丈夫同房时全程接通微信语音,把现场声音实时传给他。蔡某一开始觉得羞耻,死活不肯,可架不住孙某反复纠缠,加上自己也有种扭曲的刺激感,最后答应了。她每次和丈夫独处就悄悄拨通语音,电话那头的孙某却早就打开了录音功能,把所有私密声响都存了下来。
录音到手,孙某立刻撕下了伪装,拿这个当把柄开始要挟蔡某。他放话说,不转钱就把录音和出轨的聊天记录发给蔡某丈夫,毁掉她的婚姻和名声。蔡某害怕家庭破碎,分两次转了2万块钱。
被逼得心力交瘁的蔡某拉黑了孙某所有联系方式,本以为能断了联系,可消停了一年之后,孙某换了新账号又找上门来,这次开口就要8.6万,还说不给钱就把录音拿到孩子学校和她老家去散播,骚扰她全家。蔡某吓坏了,又先后转了1.5万和2.8万。
前前后后算下来,蔡某被敲诈了6.3万。每一次退让换来的都是更大的勒索,蔡某终于醒悟过来,只要录音还在孙某手里,自己永远逃不掉。她向丈夫坦白了出轨和被敲诈的全部经过,在家人的陪同下报了警。
警方调取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私密录音,完整的证据链把孙某的敲诈事实锁得死死的,很快就将孙某抓捕归案。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审理后认定,孙某以曝光他人隐私、威胁家人安全的手段多次勒索财物,涉案金额6.3万元,已经达到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的标准。
法院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孙某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复核全部案情后认为一审事实清楚、量刑适当,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一段从车友群开始的婚外情,两个人双双背叛了家庭,追逐猎奇刺激,最后演变成了一起恶性敲诈刑事案件。蔡某一时糊涂不光损失了六万多块钱,婚姻也留下了难以修复的裂痕。孙某为了满足变态的欲望和贪图钱财设局敲诈,到头来留下刑事案底、牢狱缠身,前途毁在了自己手里。
这起案子其实撕开了一个更值得警惕的社会病灶,随着网络社交工具的普及,陌生人之间的连接变得轻而易举,车友群、兴趣群、同城群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里头聊天交友。
但网络社交的匿名性和低门槛,也让一部分人放松了警惕,觉得隔着屏幕什么都可以聊、什么都可以做。孙某和蔡某就是在这样一个看似无害的社群里相识,从线上聊到线下,从暧昧聊到出轨,一步步滑向了深渊。
蔡某的遭遇也暴露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当一个人手里握有你的隐私,所谓的“保密”从来都不是免费的。孙某第一次开口要钱,蔡某给了;第二次要,她又给了。每一次妥协都被解读为软弱可欺,每一次退让都换来更贪婪的索取。很多被敲诈的人都有同样的心理:花钱消灾、破财免灾,只要满足对方的要求就能换来安宁。
但事实证明,敲诈者的胃口永远填不满,你退一步,他就进一步,直到把你榨干为止。蔡某前前后后被勒索了6.3万,如果不是最后选择报警,这个数字只会越来越大。
从法律角度来看,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吉林省关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两千元以上,孙某涉案金额高达6.3万,远超“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法院判他三年三个月,罚金两万,量刑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孙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说明整个审理过程经得起法律检验。
这件事留给普通人的教训很直白,第一,网络交友要谨慎,尤其是那些突破道德底线的交往,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第二,隐私就是你的软肋,一旦被人拿捏住,对方随时可能翻脸不认人。
第三,遇上敲诈勒索千万别想着自己扛,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录音录像这些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法律保护的是敢于站出来维权的人,不是那些忍气吞声、一味退让的人。
婚姻忠诚是底线,盲目追求扭曲的刺激只会引火烧身,万一碰上隐私被曝光、被人言语威胁敲诈,千万别一味退让妥协,及时保留证据报警,才是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正确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