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失控身亡家属起诉路养单位镇江这起61岁女子骑车失控致死案判得有理有据,原本家属索赔150万,最后法院只判路养单位担责10%,死者自担90%。这个案子也挺有代表性
别一看到路面有坑就觉得该全赔——鉴定表明,路面坑洼未设警示确属路养单位管理过失,但仅是次要诱因;女子无证驾驶、夜间视线差、车辆制动缺陷才是致命主因。
这次判决没搞“谁死谁有理”,而是彻底厘清责任边界。公共设施维护有义务,但个人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永远是第一道防线。
女子的不幸值得同情,但不能把悲剧全换算成别人的过错。道路要修,规矩更得守。 女子骑车失控身亡家属起诉路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