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浅浅蒋方舟被打出原形大快人心。这么多年举报信摞成山都没用,为啥现在几天就搞定?光摘牌子不够,骗的钱是不是得连本带利吐出来?
蒋方舟与贾浅浅在48小时内相继被撤销学位、解除教职。这场风暴始于群众对圈层特权的质疑:贾浅浅的“屎尿体”诗歌与蒋方舟的境外资助争议,最终因铁证如山的学术剽窃而落幕。当高校不再和稀泥,当国家重拳整治学风,两个文坛神话的崩塌宣告着——特权再也不是学术不端的护身符。"
人被查处了,什么都是假的,原来都是骗子。那么被她们骗取的资金是否应当追缴?
尤其是贾浅浅,她今年已经49岁。这么多年来,她凭借着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副教授职称、硕士生导师身份,享受着国家拨付的财政工资、岗位津贴、科研启动资金以及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这些真金白银全都是公共财政资源。
既然她的职称与教职已被依法撤销,那么这些钱以及福利,是否也应该按规定悉数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利用科研失信行为骗取财政性资金、项目奖励、职称资质的,主管部门应当终止项目、撤销奖励、撤销职称,全额追回全部财政资金、补贴奖励,没收违法所得。
贾浅浅申领的省级科研补贴、高校人才财政补贴完全适用本条法律,主管教育部门具备法定追缴权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剽窃学术成果、骗取职称岗位,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处分;违规取得的岗位薪酬、绩效奖励、各类津贴,单位有权依规追回发放差额。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三十二条:学术不端人员通过虚假成果获得的荣誉、奖励、资助,高校应当全部撤销,并通知发放单位追回资金。
如果学术造假者只需要辞职就能带着骗来的利益安全着陆,那学术不端的违法成本未免也太低了。
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北大学不能只宣布撤销学位和教职就完了,还应该给老百姓一个交代,有没有追回被她们骗取的各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