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幸读到网友@二湘的十一维空间 写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贾浅浅翻车,最该反思的不是抄袭》。
此文的分析非常透彻,受之启发,有三点感想。
第一,抄袭行为古来就有,不必一惊一乍,应该惊乍的,是现今的许多人把抄袭当成了追逐个人升迁和利益的工具,而且屡屡得手。而历史上的抄袭者,并未因此给个人带来多少实惠。
第二,互联网不仅提高了人们造假的风险,而且也为更多人造假提供了方便。在没有互联网的时候,抄袭是非常累人的事,至少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去图书馆查阅资料、细读原作吧!而有了互联网,则可以键盘一敲信手拈来,关键词一搜AI合成。所以说,互联网具有帮助抄袭和揭穿抄袭的二重功能。
第三,生存环境的优渥和现代科技的发展,并不能提高人的道德观念和法规意识。它们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也会让人们失去最不该失去的诚实或信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