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时两副面孔!美国前脚逼中国守规矩,后脚就要解散国际刑事法院
7月12日,美国国务院对中国喊话:必须遵守南海仲裁裁决。
7月14日,同一个账号发帖:绝不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裁决,要联手解散它。
中间隔了不到48小时。
这不是段子,是美国国务院的真实操作。你把这两条连着看,不用任何解读,讽刺感自己就冒出来了。
先说说南海仲裁。2016年那个裁决,菲律宾单方面搞的,中国从头到尾没参与。国际法里有个基本原则叫“国家同意原则”——你没同意,别人不能替你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写得明明白白,中国2006年就声明过,涉及海洋划界的问题不接受强制仲裁。所以那个裁决从一开始就是废纸一张。美国自己都不是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却拿这个来压中国,这本身就荒唐。
再说国际刑事法院。美国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从来没加入过。现在它扬言要“解散”一个自己都没加入的组织,还要“一砖一瓦都不留”。你细品这逻辑:我没签你的合同,但我要拆你的公司。
国际刑事法院为什么戳到美国肺管子?因为它真敢动手。
对内塔尼亚胡发逮捕令,指控战争罪。调查美军在阿富汗的行动是否涉及战争罪。美国能忍?国务卿鲁比奥原话:“一个人员和规则都不受美国掌控的法庭,美国绝不认可。”翻译一下:法庭得听我的,你独立办案就是不行。
你发现没有,美国对“国际法”的态度就一条:对我有利的是规则,对我不利的是废纸。
南海仲裁有利美国遏制中国,那就逼中国遵守。国际刑事法院威胁到美国和盟友,那就威胁要解散它。标准在哪?没有。利益在哪,标准就在哪。
挪威学者格伦·迪森说得挺透。他说国际刑事法院最早被西方设计出来,就是通过审判别国领导人来维持霸权。2002年到2015年,国际刑事法院几乎100%的起诉都是针对非洲人。那时候西方觉得挺好。但当真对内塔尼亚胡出手时,这个法院就该死了——因为它从来不是设计来针对美国及其盟友的。
这套双标操作,连西方网民都看不下去。有人评论:“翻译一下:规矩是用来整人的,不适用自己。”还有人提醒美国国务院:你连缔约国都不是,凭什么解散人家?
所以你看,美国在南海问题上喊得越凶,在国际刑事法院问题上躲得越狼狈,嘴里那套“法治”就越像行为艺术。
归根结底,美国从来不讲道理,只讲实力。规则是它手里的工具——想用的时候拿起来砸别人,不想用的时候就扔一边,顺手再踩两脚。这就是霸权的底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