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阳,20 岁女孩张某受邀担任好友伴娘,婚礼期间,多名男子强行将她拖拽至床上,裹入被褥反复向上抛闹,导致张某重重砸落在地面,无法起身。后确诊为腰椎爆裂骨折,达到九级伤残……
(7 月 14日,《小强热线》报道)
据悉,20岁女孩张某是李某好友。李某与丈夫王某即将结婚,李某邀请张某担任婚礼伴娘,张某欣然应允。
婚礼如期举行,迎亲仪式结束后,新娘李某与新郎王某短暂离开婚房,屋内只剩张某与新郎的九名男性朋友。
借着婚礼,几名男子开始起哄闹伴娘。张某察觉不对劲躲进柜子、门后躲避,其中一名男子王某丙强行将她拖拽出来,一把拉到婚床上,众人合力用被子完整裹住张某,抓住被褥四角反复向上抛起嬉闹。
第一次抛起顺利接住,众人变本加厉加大力度,第二次抛掷却瞬间脱手,张某从半空径直坠落,后腰狠狠撞击硬质地面,当场剧痛无法起身。
婚礼上出了伤人事故,大家都很紧张,急忙将张某送去救治。很快,诊断结果为 L1 椎体爆裂骨折,并在后续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期间,张某前后住院 18 天,累计产生两万余元医疗费。巨额医疗费用无处着落,于是新郎王某牵头建群,召集所有在场男子凑付医药费,前后合计垫付一万七千余元,剩余医疗开销由王某个人补齐。
但此次重伤给张某留下永久性后遗症,腰部活动受限,且长期需要康复理疗,后续伤残赔偿金、护理费、康复费、精神损失等开支巨大,这让张某实在无法接受。
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只得向昔日好友新娘李某、新郎王某,以及当天参与婚闹的九名男子主张后续伤残相关赔偿,可各方对赔付金额分歧悬殊,拉锯协商数月,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张某最终提起了诉讼,希望通过法律讨回公道!
婚闹事故屡屡见诸报端,受害人张某能否实现自己的诉求?参与起哄婚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作为婚礼主办方的新郎新娘,又应当划分多少赔偿份额?下面结合案情与法条为大家逐一解析。
婚闹致人伤残属于典型多人共同侵权人身损害纠纷。这就需要理清多人危险行为共同侵权法律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多名男子合力裹被抛摔伴娘,属于共同实施高度危险行为,所有人都应当预见高空抛摔极易造成骨折、内脏损伤等严重伤害,依旧持续嬉闹,即便无法锁定是谁失手,全部在场参与者均不能免责,需连带赔付。
整个婚闹闹剧由王某丙强行拖拽张某拉开序幕,其行为是诱发本次伤害事故的关键诱因,过错程度最重,理应承担更高比例的赔偿责任。
作为婚礼主办方的新郎新娘应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明确,组织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和王某作为婚礼活动举办主体,对到场宾客有管理、约束的义务,他们明知当地有过度婚闹习俗,却未提前劝导亲友,婚房发生危险打闹时也没有及时制止,放任伤害风险扩大,因此需为张某遭受的损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判决最终核算各项损失合计 23 万余元,并作出清晰责任划分:新郎新娘承担 40% 赔偿责任;率先拖拽伴娘、挑起婚闹的王某丙独自承担 20% 赔偿责任;其余 8 名参与打闹的男子共同分摊剩余 40% 赔偿金额。
婚闹娱乐不可逾越人身安全底线,嬉闹玩笑务必把握分寸。筹办婚礼的新人更要提前叮嘱到场宾客摒弃恶俗婚闹,一旦因过激行为致人受伤,相关责任人都需依法承担对应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