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白车、摩托车,最无辜的是白车,最惨的是摩托车,始作俑者是黑车。
黑车明明可以往右前方开一段距离,在可以调头的地方调头,或者在虚线处掉头,可是他偏偏在双实线处掉头。摩托车的右前方有骑自行车的,他只能开到黑车的左前方,属于逆向行驶。但是他即使紧急刹车也未必刹得住啊。
然后是白车在规定道路上正常行驶,摩托车逆向行驶速度过快,双方都来不及躲闪,撞了。摩托车后座上的人飞了出去,摩托车手和摩托车倒在地上。
为了自己一时的方便,就不顾交通法规违规变道,这种做法太自私!人命关天啊!
朋友们说说看,这起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