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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新三观!”湖南长沙,女子怀孕4个月,在丈夫网盘里发现他与别的女人的海量亲密照

“刷新三观!”湖南长沙,女子怀孕4个月,在丈夫网盘里发现他与别的女人的海量亲密照。女子想起丈夫曾带着吻痕回家,骗她说是自己掐的。其实,那是第三者故意挑衅原配留的。女子还发现第三者写了44页小作文记录和她丈夫恋爱的详情。女子怒问丈夫,却不料,丈夫一番话让她彻底心寒。


一次偶然,她点开了丈夫的网盘,瞬间浑身冰凉——里面存着上百张丈夫和陌生女人的亲密照,尺度大到不堪入目,每一张都像耳光一样打在她脸上。

顺着线索查下去,真相更让她窒息。
这个女人是丈夫在车友群认识的,两人偷偷摸摸在一起已经快半年了。

而更让她后脊发凉的,是之前一直被她忽略的细节。
之前丈夫回家,脖子上带着明显的红印,她当时就觉得不对劲,追问之下,丈夫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说是自己上火掐出来的。
她信了。

可真相是,那根本不是什么掐的印子,是第三者故意留下的吻痕!
对方不仅不觉得羞耻,还特意怂恿丈夫就这么露着脖子回家,就是想看看原配发现后的反应,赤裸裸的挑衅,把她当猴耍。

你以为这就够离谱了?更疯的还在后面。
刘女士发现,这个第三者居然写了整整44页的长文,把她和丈夫从认识到暧昧,再到每次约会的细节,吃了什么饭、说了什么情话、做了什么事,全写得一清二楚。
这哪里是日记,这根本就是专门用来羞辱原配的“战绩录”,嚣张到了骨子里。

拿着铁证找丈夫对质,刘女士本来以为,哪怕没有愧疚,至少也该有句道歉。
结果丈夫的一番话,直接让她彻底心死。

他不仅半分错都不认,反倒倒打一耙:
“我们早就感情破裂了”“家里家务都是我妈做的”“你脾气又差,工作上也帮不了我”
合着他出轨,全是妻子的错?

看到这里真的气不打一处来。
女人怀孕要承受多少生理和心理的煎熬,他视而不见;妻子守着家庭等他回家,他弃如敝履。
东窗事发不想着弥补,反而把所有脏水都泼给孕期的妻子,这种男人,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这件事传开后,网友们也彻底炸了,评论区全是怒骂:

- 网友“小夏聊生活”:孕期出轨是最没担当的行为!女人在鬼门关走一遭给他生孩子,他在外面风花雪月,简直不配为人夫为人父!
- 网友“阿凯说事儿”:第三者也是绝了,还写44页记录?这是什么扭曲的心理,非得踩着别人的痛苦找存在感?
- 网友“张律师聊普法”:别拿“感情破裂”当挡箭牌!出轨就是法定过错,这种情况女方起诉离婚,不仅能判离,还能要赔偿、多分财产,法律不惯着这种人。
- 网友“二胎妈妈琳琳”:太心疼这位姐妹了,孕期本来就脆弱,遇上这种事简直是晴天霹雳,还好她够清醒,及时止损。

说句我的心里话:
婚姻里,没有谁能保证一辈子都爱一个人,感情淡了、不爱了,都很正常。
体面分手,好聚好散,是成年人最基本的素养。
但你不能一边占着婚姻的壳子,享受着妻子的付出,一边在外面偷腥,被抓了还要反咬一口。
这不是感情问题,这是人品问题,是底线问题。

很多人问,男方拿“感情破裂”当借口,法院会认吗?他孕期出轨,女方能拿到什么补偿?
在这里也给大家普个法:
第一,男方的借口根本站不住脚。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判断感情破裂要看原因。本案里婚姻走到头,根源就是男方出轨、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他自己就是过错方,拿这个当理由,法院根本不会采信。
刘女士手里的照片、44页记录都是铁证,起诉离婚大概率会直接判离。

第二,法律专门保护孕期女性。
《民法典》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主动提离婚。但女方主动起诉不受限制,这是法律给弱势女性的保护。

第三,过错方必须付出代价。
男方孕期出轨属于重大过错,按照《民法典》第1087条和1091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刘女士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同时她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男方也一分都不能少。

杨绛先生说过,人品才是最高级的颜值,良心才是最硬的底牌。
一个连怀胎的妻子都能背叛、连基本责任都不愿承担的人,就算和第三者在一起,也过不好这一生。
毕竟,能靠背叛得来的感情,早晚也会因为背叛而结束。

最后想问大家:
你们觉得这种孕期出轨还倒打一耙的男人,应该让他净身出户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