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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今天看到一条消息,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副庭长图尔克公开表

终于有人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今天看到一条消息,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副庭长图尔克公开表态:2016 年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员,全都是以个人身份参与,和国际海洋法法庭没有任何关系,那个仲裁庭本身就是个临时搭建的班子。这么一来,当年的很多事,就全都说得通了。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走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的仲裁程序。这个程序是什么概念?
 
简单说,就是为单个案件临时组建仲裁庭,案子审完就地解散,属于“一案一搭、案结即撤”的一次性机制,和常设的国际海洋法法庭完全是两码事。
 
正常仲裁流程里,仲裁员该由当事双方协商指定。但中国从一开始就明确不接受、不参与这场仲裁,于是剩下的仲裁员人选,全由当时的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一手指定。
 
五名仲裁员里,菲律宾自己指派了一名代表,剩下四个全是柳井俊二选出来的。
 
你说这是中立的司法机构?从人员产生的方式上,就已经谈不上什么客观中立了。而且这位柳井俊二本身就和日本政府的安全、海洋政策牵扯很深,政治背景一点都不简单。
 
更迷惑人的是地名和机构名的混淆。当年很多报道张口就是“海牙裁决”,听着特别唬人。
 
可海牙有好几个国际司法机构,最知名的是联合国下属的国际法院,那才是真正的联合国官方法庭。
 
但这个南海仲裁庭,连国际法院的边都沾不上。
 
它只是花钱租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场地开庭,付费购买了人家的行政秘书服务,说白了就是租了间办公室、雇了个后勤团队,本质上和常设仲裁法院也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当年裁决出来没多久,联合国官方就特意发声明撇清关系,国际法院也公开表示从未参与此案,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至于大家常听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总部设在德国汉堡,是正经的常设司法机构。
 
它和这个临时仲裁庭的唯一交集,就是当时的庭长柳井俊二以个人身份帮忙指定了仲裁员——仅此而已。
 
整个法庭作为官方机构,从头到尾没参与过案件审理,更没给那份裁决做过任何背书。
 
还有个很少有人提的细节:这个临时仲裁庭的所有开销,全由菲律宾一方承担。
 
仲裁员按小时计费,酬劳标准不低,再加上场地费、差旅费、行政杂费,前前后后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谁出钱,谁就有话语权,这个朴素的道理放在国际仲裁里也一样适用。
 
所以图尔克今天这句话,等于把最后一层遮羞布扯了下来。之前我们说这是临时草台班子、没有权威性,很多人还觉得是我们自己找借口。
 
现在人家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前副庭长亲口证实,这事儿和我们法庭没关系,仲裁员都是个人身份,等于从源头否定了那份裁决的“官方光环”。
 
回想2016年的时候,很多人心里其实都有疑问:为什么这么大的国际裁决,中国说不承认就不承认?是不是我们理亏?
 
现在回头看,不是我们不尊重国际法,恰恰是我们从一开始就看清了这个临时仲裁庭的本质——它从根上就没有合法的管辖权。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早就作出了正式声明,把海洋划界、领土主权这类争议,排除在了强制仲裁程序之外。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仲裁,本质上绕不开领土主权核心问题,却被刻意包装成了单纯的公约解释问题。仲裁庭明知道自身越权,还是硬接了下来,本身就违背了国际法最基本的“国家同意”原则。
 
说白了,这就像两个邻居有宅基地纠纷,其中一方绕开对方,自己花钱找了几个熟人临时组了个“评判团”,然后单方面宣布自己赢了。这个评判团既不是正规法院,也不是官方机构,说出来的话,自然没有任何强制约束力。
 
图尔克还说了一句很实在的话:南海问题是高度政治化的议题,不可能单靠司法手段解决,最终还是要相关国家坐下来协商。
 
这其实也是这么多年的现实——靠一张没有执行力的裁决纸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南海的平静与合作,从来都是靠中国和东盟国家谈出来的。
 
这些年菲律宾自己也换了好几任政府,慢慢也想明白了。拿着一张废纸反复炒作,除了给自己加戏,换不来任何实际好处。
 
真要解决渔业合作、油气开发这些具体问题,还是得和中国面对面坐下来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才是最务实也最可行的出路。
 
其实很多国际上的事儿都是这样,包装得特别高大上,又是“国际”又是“法庭”又是“最终裁决”,普通人隔着语言和信息的壁垒,很容易被唬住。
 
但只要捅破那层窗户纸,你就会发现,很多看似权威的东西,拆开了全是临时拼凑的草台班子。
 
图尔克这次表态,算不上什么惊天大反转,但至少让更多人看清了当年那场闹剧的真面目。
 
国际法从来不是某些国家操弄政治的工具,真正的国际规则,也不是靠临时组个班子、出一份裁决就能单方面定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