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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男子坐顺风车反悔,拒付高速费28元。车主不争不吵,直接掉头返程。网友一

江苏无锡,男子坐顺风车反悔,拒付高速费28元。车主不争不吵,直接掉头返程。网友一边倒点赞车主硬气,却不知车主面临着法律风险。

李先生驾车回家,在顺风车平台上接到一笔订单。由于接送线路比较绕,他和乘客商定:由乘客支付高速费,走近道,他就接单。乘客三次表示认可。

但是,车辆到高速出口收费站时,乘客突然反悔。李先生自行付费后,直接掉头重新进入高速公路返程。

乘客抗议:“你什么意思?”李先生平静地说:“送你回去,重新叫车。”全程双方没有争吵动粗。

事后李先生说:“白跑了100公里,花费了56元高速费,但无所谓!”

许多网友称赞李先生的硬气,“宁可不赚钱也绝不惯着你”,不争不吵,直接用方向盘做出回击。

但网友们可能不知道,乘客虽然违约在先,但车主没有完成行程,涉嫌以违约对抗违约,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首先,要明确顺风车属于民间互助合乘行为,不属于网约车的经营服务,不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过仍然要遵循《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

从乘客的角度来说,他确实违约了。他在顺风车平台上下单,无论勾选“承担全部高速费”,还是勾选“高速费可协商”,既然已同意支付高速费用,意味着双方达成了合意,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

乘客事后反悔拒付,虽然钱不多,但违反了《民法典》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属于违约行为。

从车主的角度说,他选择掉头,也属于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812条规定,承运人有义务按照约定路线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乘客上车时起,运输合同就正式生效。

除非对方有重大违约行为,比如涉及到行车安全,承运人才有权终止履约,紧急避险了。否则,在一般情况下,“以违约对抗违约”并不受法律保护。

更何况,车主的违约行为要受到平台规则的约束。如果乘客投诉,那么车主有可能被平台处罚,或者暂停接单资格,赔偿乘客损失等。

正确做法应该是“先送达、后追责”。先把人安全送到目的地,然后保存好通行票据、协商过程的记录,通过平台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更何况在此事中,乘客只是浪费了点时间,并没有其他损失。而车主不仅贴了高速费和油费,还损失了自己的时间,耽误了行程,还要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得不偿失,可谓单输。

如果你是李先生,遇到乘客反悔,你会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