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县,男子深夜来到一家足浴店,点名要求漂亮的女老板亲自给他按摩,女老板谎称自己手臂受伤,随后安排了其他2个女技师为其服务,可没过一会儿,男子就把那2个女技师赶了出来,坚持要女老板进去。谁知,女老板进去不到10分钟,男子就出来招呼前台打急救电话,说女老板受伤了,可女老板却说自己是被男子猥 亵时躲避不当摔倒的,并报警要男子付出代价,但警方因证据不足没有立案,女老板不服,闹上法庭。法院判了!
一张扫码付款的168元,一句“老板娘亲自来”,一场按脚变拉扯的闹剧。人没占到便宜,女店主却为了躲避咸手摔出了伤,鼻血滴在按摩床脚,满脸肿胀,最要命的是,这事最后竟没个说法。
地方在安徽泗县。31岁的崔某守着一家足浴店,店不大,生意还算稳当。34岁的汤某常来,却总把眼睛放在别处,进门第一句就点名要她亲自服务。
一开始崔某以为客人挑剔,安排技师上手,结果不是嫌手法差,就是嫌人不够好看,两名技师都被他骂出来。更过分的一次,他当着面说去开房,崔某吓得编了个“我有老公”的借口。
谎言撑不了多久。汤某从熟客口中打听到她没结婚,越发肆无忌惮。崔某找来店里小伙配合演戏,说是新男友,汤某不信,照旧赖在店里,只认老板娘。
出事那天,他还是那套流程。两名女技师进包间不到两分钟被赶出,理由还是不好看。随后他直接扫了168元的精油套餐,堵门口摆明了“你不上就不走”。这是消费还是压人?
崔某怕他闹腾坏了名声,硬着头皮进了包间,只想快点结束。不料刚按没多久,汤某手就伸向不该碰的地方。她下意识一闪,脚下打滑,摔倒,脸磕在床脚,鼻血直流。
她撑起身报了警,想着这回总有个公道。警察赶到调监控,走廊拍到了两人进包间,门一关里头什么都看不到,包间里也没有摄像头。汤某咬死自己没动手,说她是操作失误摔的。
崔某说对方想搂抱,可没有第三人在场,身上也没留下明显痕迹,连录音都没有。结果是,证据不足,警方没有作出治安处罚。你说憋屈不憋屈?
崔某不服,起诉要求撤销警方认定。法院看了材料,直接驳回,理由是超过法定的行政诉讼期限,程序上进不了门。她这一摔,不止摔疼了脸,还被卡在时限里。
很多人气不顺,觉得这男的心思昭然若揭,从挑人到付钱堵门,每一步都透着骚扰的味儿。问题在于,执法看的是证据不是直觉。密闭包间,没监控,没人作证,一句话一口咬,证据链搭不起来。
法律怎么规定?猥亵他人,通常是五日至十日拘留起步。前提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事实有疑点,就不能处罚,这条线谁也不能随便踩。
这类纠纷难在哪?难在取证,难在空间。足浴店、按摩店靠包间保证体验,装监控怕客人说侵犯隐私,不装又没安全保障,两边都要兼顾,怎么选?
更闹心的是那些阴阳怪气的看客。有人说“足浴店嘛,正常”。正常什么?正规营业,凭啥被当成灰色地带?行业里有乱象,不代表每一家都该被污名化。把偏见当常识,比伸手的人更脏。
消费能当护身符吗?168元买来的,是服务流程,不是别人身体的支配权。顾客不是上帝,更不是法外之地。把“花了钱”当令箭,今天逼你接单,明天伸你一把,这股风气不刹,受伤的都是守规矩的人。
更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初,安徽又冒出一桩相似的纠纷,有报道说也是一位和崔某同龄、同姓的女店主,被同样的手法骚扰,不少人怀疑可能是同一男子所为。套路像复刻,点名、赶人、堵门、趁乱动手,熟练得像背剧本。真要是惯犯,谁来拦?
小店的难,不只是赔一张药单。她们白天接客,晚上记账,扛房租水电,还要提防这种人模狗样的骚扰。有时你想把人赶出去,他赖着不走,闹出动静吓跑客人,锅还得你背。忍吗?报警吗?谁来替她们把关?
别把所有压力都推给当事人。遇到纠缠,店员一边稳住场,一边还要想起“取证”,哪有这么周全。有没有行业指导,统一的告示模板,明确的拒绝服务权?比如对多次骚扰的,黑名单共享,拒绝接待,出了事平台兜底,不再让小店单打独斗。
也别轻易开脱“证据难”。证据难,不等于什么都不做。处警能不能更细,固定在场环境、伤情、聊天记录,询问前台同事、其他客人,梳理前后言行,从细节里还原事实,也许就能多一分把握。
有人说,装监控会影响生意。可一张写着“为保障安全,包间只录音不录像”的提示,也许比一句“我们是正规店”更能让人安心。怕什么?怕被误解,还是怕得罪掏钱的人?
再问一句,花168元,就能点人亲自上手吗?点得来手艺,点不来尊严。再问一句,摔伤的那一下,谁来负责?是她不小心,还是有人逼到边上?
崔某的伤痕很快消退,时间一过,官司也过期了,墙上的收款码还挂着,门口风铃照响,店里只多了一句暖心的提醒。她说,哪天有了更好的安全办法,就不怕再遇见他了。
信源:主流媒体首发报道:潇湘晨报、大皖新闻(安徽本地官媒),发布时间2026 年 7 月 12 日,完整还原报警、不予立案、两场诉讼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