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毕丽梅被判处死刑后,尸体送至火葬场准备火化,就在这时,有人声称看到毕丽梅动了一下,似乎还活着,家属认为这是奇迹,请求法院放过毕丽梅,可法院调查后认定这是正常现象,并非复活,于是决定再次执行枪决。
2005年,黑龙江方正县火葬场里,一具刚刚执行枪决的女人遗体突然动了几下,吓得现场几个人险些魂飞魄散。这段诡异插曲,至今不少人提起还觉得离奇。
片刻之前,毕丽梅刚经历死刑,法警、法医核查流程一个也不少。子弹发射、法医确认无生命体征、家属见证、遗体入包送到火化环节。所有人都以为,这个案子就将此完结,可没成想变了天。
火化工推着遗体走进火葬间,下一秒别人说“死人动了,嘴还在发声”。场景一度极其混乱,没人敢相信自己看到什么。更有勇气大的员工围上去查看,发现毕丽梅甚至能点头回应喊名字。什么情况?诈尸了??
惊骇中,火化操作紧急叫停,家属和执法人员火速赶到。毕家老两口当即崩溃,痛哭流涕跪地求情:“活了,命不该绝,能饶命吗?”全国范围内很快也炸锅一片,这种桥段只在电视剧里见过。
要说毕丽梅为什么会沦落到这步?还得从她小时候说起。东北农村出身的小美人,从小父母常年在外,她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缺管教加溺爱,养成了任性、争强好胜的性格。成绩每况愈下,老师家长管不住她。打扮时髦、受男孩围绕成了校园风景,她干脆整天不上学,混迹社会。
后来被学校开除,毕丽梅开了家理发店。因颜值高,在本地成了“小网红”,每天来店的几乎都是男顾客。期间她遇到了想装大款的蒋来义,两人很快走到一起,但很快因为钱产生嫌隙。等毕丽梅搭上了真有钱的男友,前男友蒋来义觉得被骗了,死缠烂打索要恋爱花销。
于是,恶念生成。毕丽梅约蒋来义爬山,事先投毒让他喝下有毒可乐,看对方去世还假装淡定,把人尸体推下山崖。警方后来查到线索,追捕到边境城已经捉到了她。
案件一出,舆论、官媒都震动了,毕丽梅很快被判死刑。宣判生效,枪决安排启动,甚至被害人父亲哭着到场,只为亲眼见恶人伏法。按流程,法院完成行刑,法医当场验证,认为“死亡成立”,方才送去火葬。
没多少人想象到,这一次子弹偏离致命区域,并没有打穿大脑——只擦伤了小脑,心脏和肺部无损。剧痛下人陷入极深的昏迷状态,其实存在“假死”现象。直到遗体搬运、火葬间气温环境改变,毕丽梅的身体受到外界刺激,竟然逐步恢复了些许反应。
这下,各方都懵了。火化工、法医、审判机构第一时间复查。比对所有生命体征,确认当前反应仅是反射性本能。全过程,毕丽梅家属死命求情,哭喊希望特赦。但法医给出专业意见:案件属于极端意外,不能算“复活”,根本不影响死刑定性。
一边是哭求留命的家属,一边是法律制度的刚性。最后,司法机关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死刑,不留拘泥和漏洞。因此,法警们只能再次执行枪决——这一次,子弹没有再“眷顾”她。
年仅22岁的毕丽梅,终究没能逃脱宿命。面对枪决结局,围观百姓、工作人员、警员家属将“奇迹”归于意外,无人再同情。公职部门也明确说,死刑案件的严谨毫不允许犯人逍遥,哪怕“诈尸”也不能更改刑罚。
整个案子走完所有程序后,社会对死刑执行的认知也被彻底刷新。很难想象,一宗命案背后,其实早就埋下天性、成长、选择、犯罪和执法的“所有变数”。
有人问,如果子弹击中部位还是出错,算不算替天行道?也有人说,“死后复生”算不算法律上的新问题?可这种意外并没有影响最后结果。
后来,火葬场回忆这天,员工总说:“再也没遇到过这么邪门的事。”网民也把毕丽梅称为“最美死刑犯”,但这种标签再多也不能掩盖悲剧根源。
被害人蒋来义的家,并没有因为案子结束而“复原”。母亲丧子后疯癫,父亲至今承受所有痛苦。掀开法治和人情的那道口子,大家又会问:“如果她没有长得漂亮,还能换来片刻同情吗?”
这起案件就这样划上句号。有人唏嘘,有人庆幸,更多人记住的是制度不能被人情和意外打败。
信息来源:北方法制报 2005-04-05 08:30 大案纪实:美女死刑犯毕丽梅,在火葬场诈尸复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