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败诉了!浙江义乌,一男子在银行存入400万元,定期1年,到期后取钱时,却被告知,男子手持存单系伪造。男子果断报警,经调查果然有猫腻。男子要银行赔偿损失,却被银行拒绝,男子一气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最后这么判了!
这事说起来像极了现实版的“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朱某是义乌本地做生意的人,手头攒下四百万,寻思着存银行吃利息最稳妥。去年他走进某银行在义乌的一家支行,办了一年定期,柜员接过钱,手续走得顺顺当当,存单递出来,他瞅了一眼就收好了。谁承想一年后,这张存单变成了一张“假钞”。
到期那天他去取钱,柜员接过存单刷了一下,脸色变了。叫他稍等,经理出来了,几个人围着那张存单看了又看,最后告诉他:这张存单跟系统里的信息对不上,是伪造的。朱某当场脑子嗡的一声,四百万真金白银存进去的,存单也是从你们柜台上递出来的,现在跟我说是假的?他第一反应就是报警。
警方一介入,猫腻很快浮出水面。原来银行内部有人动了手脚,利用职务之便把客户的钱挪去了别处,给朱某开的那张存单压根没入银行的正规账,等于这四百万从存入那天起就被截胡了。银行内鬼被抓了,可钱已经被挥霍掉大半。
朱某心想着,既然是你银行的人出了问题,那我找银行赔总没毛病吧。他把存单、报警记录、存款凭证全摊在银行面前,要求兑付本金加利息。银行这边态度硬得很:这是员工个人犯罪行为,跟银行没关系,你该找那个犯罪分子追赃去。
这话把朱某气得不轻。我把钱交到你银行柜台上,你员工穿着工服坐在窗口里,我还能挨个查他是不是犯罪分子?换我是储户,谁认得出来哪个柜员心里揣着鬼。
协商不成,朱某转头就把银行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双方把各自道理都摆了出来。银行咬死说存单是伪造的,银行没有责任。朱某这边律师点破了一件事:储户在柜台办理业务,基于的是对银行机构的信任,不是对某个员工的信任。柜员代表的是银行,他开出假存单,那是银行内部监管出了漏洞,这个窟窿不能让储户来堵。
法院最终认定,朱某在银行营业场所、营业时间、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办理存款,已经尽到了一个普通储户应尽的注意义务。至于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搞鬼,这属于银行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问题,银行应当对员工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判银行全额赔付朱某400万本金,外加一年定期利息。
判决下来那一刻,朱某悬了一年的心才算落地。案子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哪怕你把钱存进正规银行,拿到盖了章的存单,也别觉得万事大吉。该核对的一定要核对,该留存的凭证一定要留好。银行这扇门,表面看着铜墙铁壁,里头要是出了蛀虫,比外面的骗子还难防。好在法律这回把理说清楚了,储户把钱交到你柜台,你就得替人看住,就这么简单的道理。存钱定期存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