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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了!这牌子在中国的好日子,也算是快到头了。 7月16

LV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了!这牌子在中国的好日子,也算是快到头了。

7月16号上午9点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15法庭的大门一打开,这场特殊的庭审就牵动了无数人的心。

原告席上坐的是奢侈品巨头路易威登马利蒂,也就是咱们常说的LV;被告席更重磅,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而站在中间的第三人,是广东汕头一个做服装生意的老板黄民耀。

这场官司的由头很简单:黄民耀申请了一个四叶花瓣形状的商标,LV觉得这图案跟自家的经典老花太像,想让知产局把这个商标废掉。可知产局审核后没同意,LV不服气,直接把管商标的“婆家”告上了法庭。

最有意思的是时间点,庭审前几天,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锐评”刚好发文定调:传统纹样是公共文化资源,不能被独家垄断。这话像一颗定海神针,瞬间让这场商标纠纷的意味变深了。

可能有人会问,一个花瓣商标而已,至于闹到起诉国家部门的地步吗?这背后藏着LV这些年在中国市场的小心思。

黄民耀可不是随便申请商标的新手,工商资料显示,他名下关联过两家制衣企业,2023年至今申请了100多枚商标,其中8枚图形商标都和LV的四叶老花看着像。LV对这8枚商标全提了异议,结果7枚被知产局驳回,唯独这枚注册号75036701的商标,因为核定在皮具、手提包这些LV的核心品类上,还成功注册了。

LV当然坐不住,提交了无效宣告申请,理由说得挺硬:自家的四叶老花是驰名商标,黄民耀的商标容易让消费者混淆。可知产局的驳回理由更直接:俩商标的线条、细节差别明显,普通消费者一眼能分清;而且四瓣花、宝相花是中国流传千年的传统纹样,属于公共文化资源,任何企业都没资格垄断。

这已经不是LV第一次跟知产局“对着干”了。公开数据显示,从2018年到现在,LV已经6次因为商标问题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之前5次打下来3胜2败,好几次都让法院撤销了知产局的裁定。

但这次不一样,舆论风向已经变了。之前LV起诉奶茶品牌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审赢了1030万赔偿,本来是正常的维权,结果网友扒出LV的四叶花,跟中国古代的柿蒂纹、唐代宝相花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故宫博物院的专家都出来说,LV包袋上的图案,源头能追溯到唐玄宗时期的唐代紫檀琵琶,那可是咱们老祖宗的审美结晶。新石器时代就有的柿蒂纹,在古建筑、传统织物上随处可见,怎么到了LV手里,就成了独家商标,还能凭着这个告国内商家侵权?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LV这些年的维权强度。近五年里,LV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起,光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小到服装批发市场的个体户,大到连锁奶茶品牌,只要用了类似的花纹,就可能收到LV的律师函。

这些诉讼背后,藏着LV的如意算盘:一边用高额赔偿吓退国内商家,夯实自己的商标垄断范围;一边通过起诉知产局,拓宽商标保护边界,为后续的维权扫清障碍。说白了,就是想把公共的文化资源,变成自己的“摇钱树”。

可法律早就把规矩说清楚了。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里含有通用图形、公共文化元素的,商标权人不能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国外也是这个道理,欧盟法院认定棋盘格不能独占,美国法院说四瓣花是通用装饰元素,日本更是直接表态市松方格纹是公共文化资产。

这次人民锐评的发文,其实就是把这个道理摆到了明面上。传统纹样不是某一个品牌的私有财产,企业可以把它艺术化改造后注册商标,但不能把整个公共资源都占为己有。

LV的四叶老花确实经过了百年使用,有了一定的辨识度,就像苹果公司的“苹果”标志、耐克的“对勾”一样,获得了法律认可的显著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能把所有类似的传统花纹都划入自己的“禁区”。

就像专家说的,中国联通把中国结注册成商标,不会去起诉老百姓过年挂中国结;LV的四叶花商标,也不该妨碍大家在设计、创作中使用宝相花、柿蒂纹。如果仅凭一个注册证,就想垄断千百年的文化遗产,既不合情,也不符合法律的初衷。

现在庭审已经结束,法院会择日宣判。不管结果如何,这场官司都已经敲响了警钟。

对于LV来说,就算之前维权胜率不低,但这次面对的是民意和公共利益的双重考量。如果继续执着于垄断传统纹样,只会越来越得罪中国消费者。毕竟大家买奢侈品,买的是设计和品质,而不是对中国文化的“变相掠夺”。

而对于整个市场来说,这场纠纷也让大家看清了一个趋势:传统纹样的保护和使用,正在变得越来越规范。未来可能会建立传统美学数据库,让商业使用有章可循,避免抢注和滥用。

说到底,老祖宗留下的文化瑰宝,是给所有人共享的。外国品牌可以借鉴,可以创新,但不能据为己有,更不能反过来用它打压中国品牌。

LV这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说是在维护商标权,不如说是在挑战公共文化资源的底线。

毕竟,文化自信不是说说而已,保护好自己的传统资源,不让它被随意独占,这才是最实在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