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回我去女同学租的小屋串门,屁股刚沾沙发,她就把书一合,懒洋洋地说:“我眼皮打架了,先去里屋眯一会儿。”我一听这话,立马脑补成“你赶紧走吧别碍事”,赶紧站起来说,那我改天再来,你先歇着。
她没出声挽留。我走到门边下意识回头,她已经蜷在被子里,背对着光,薄帘半拉着,看不清脸。我轻轻带上门,站在楼梯口愣了好一会儿,心里有点发闷——倒不是怨她,就是觉得自己太不识趣,人家都明摆着要清场了,我还厚着脸皮坐那儿喝人两杯白开水。
往后好几年,我没主动找过她。路上碰见,她也总是点点头就走,不冷不热。我心想,完了,肯定是那天给人添堵了,算了,本来也就普通前后桌。
后来各奔东西,我在南方上班、恋爱、成家。偶尔翻旧通讯录看到她名字,还会想起那个下午——夕阳从她那扇朝西的小窗斜进来,茶几上并排放着两碗泡面,我一碗都没动就撤了。
再见面是十几年后的城市校友聚餐。她坐在包厢角落,笑起来眼角有了细纹,还是当年那种安静的样子。酒过半巡,有人起哄让我俩碰一杯,说当年你俩不是传过纸条吗?我端着杯子走过去,她站起来,眼圈忽然有点红。
“还记得高二那年去我租屋那回不?”她声音很轻。
“记得。”我有点窘,“那天我太蠢了。”
她摇摇头,抿了一口酒:“那天其实是我爸妈在老家闹离婚,电话打到房东那儿,我在屋里听得清清楚楚,我妈在哭,我爸在砸东西。我怕你听见尴尬,才说自己要睡会儿,想着你在,我至少不用一个人盯著手机发抖。可你一走,电话又响起来,我妈在那头挨骂,我在被子里咬着枕头没敢出声。”
我手里的杯子差点晃出来。
“后来我爬起来,看见那两碗面都坨了,有一碗你连盖子都没掀。”她笑了笑,眼泪却在打转,“我那天是真想让你多待会儿的,我妈还在电话里跟我说,要有个踏实人在旁边陪陪你就好了。结果你跑得比谁都快。”
散场后我在楼下拦住她,认认真真说了句对不起。她摆摆手说都老了,谁让你那时候是个榆木脑袋呢。她打车走了,尾灯融进夜色里,我心里像被谁攥了一下。
回家翻相册,找出高中毕业照,她站在后排右边,扎着高马尾,白T恤,笑得像只小鹿。照片背面我当年写了一行字:今天去她那儿了。至于发生了什么,一个字没补。
原来那个下午,不是人家下逐客令,而是一个女孩在最乱最怕的时候,把屋子留给了我。我却把它当成拒绝的信号,头也不回地撤了,留她一个人听电话里的摔门声和哭声,留那两碗慢慢凉透的面。
如今我也人到中年,见过不少场面,练出点人情世故的皮,却怎么也忘不掉那两碗面——并排摆在茶几上,一碗对着我,一碗对着空荡荡的椅背。她大概等了很久,等我掀开盖子说句“一起吃吧”,等我说一句“没事,我在呢”,等我妈要是真在电话里提一句,我也能接上一句“阿姨您放心”。可我什么也没做。
有些误会,半辈子才捅破;捅破了,人也回不去了。只希望她后来的日子里,真有人在她最慌的时候留下来,吃完那碗面,然后轻轻说一句:别怕,我在这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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