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在中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彻底败光人缘,正应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LV的无 耻就在于,一个小偷作案后,换了个马甲就堂而皇之地洗白了!然后登堂入室,吆五喝六,觉得自己才是主人!此其一。
其二,LV鼓动中国人斗中国人,自己乐得坐山观虎斗——这种套路西方人屡试不爽,就是让一些买办替自己做事,给些钱就能收买这些软骨头的货。
其三,LV跨行业进行商标保护暴露出不良资本的垄断本色——吃人不吐骨头!
然而,LV及其买办诉棍这回是踢到铁板上了!中国人民对其卑 鄙勾当怒发冲冠,对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同仇敌忾——LV在中国市场上已经沦落为“厕所”包,LV品牌在中国市场上已经烂大街了!
LV还应了那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话也是对汉 奸买 办诉棍说的 !
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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