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个婚,退个场,带走半个百亿!这大概是2026年目前为止最贵的一纸离婚证。
7月17日,强一股份一纸公告炸了锅:实控人周明与前妻蒋春兰办完离婚手续,10.86%的公司股份划到女方名下,按当前市值折算,约59.5亿元,但蒋春兰此前既不在公司任职,也不持有任何股份。
这事之所以值得拿出来说道说道,不是因为钱多,而是因为这里面藏着一个让所有A股股民心里发毛的问题:这到底是一次感情破裂的财产分割,还是一场披着离婚外衣的变相减持?
从程序和合规角度来看,这份公告挑不出什么毛病,离婚是自愿的,财产分割是双方协商的,公告是按要求披露的,而且蒋春兰承诺了12个月内不减持,听起来是挺有诚意。
更重要的是,根据证监会2023年以来出台的多项规定,离婚后双方持股必须合并计算减持额度,想通过“假离婚真套现”钻空子,理论上已经被堵死了,也就是说,从法律条文上看,周明和蒋春兰这波操作,合规。
但是,合规不等于合理,更不等于老百姓信服,咱们换个角度想,强一股份上市才一年多,股价刚经历过剧烈波动,实控人手里的股份刚解禁没多久,这个节骨眼上来一出离婚分股,时间点是不是太巧了?
这种“天价离婚公告”最大的危害,不是它到底是不是真的离婚,这一点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而是它极大地消耗了市场的信任资本。
普通投资者买一家公司的股票,很大程度上是买创始人的信用,你实控人把家事处理成这样,巨额股份说切就切出去,你说你婚姻破碎我该同情你,可万一哪天蒋春兰过了承诺期开始减持呢?
万一这笔股份刚好在你公司业绩变脸之前出清了呢?法律能管住减持的节奏,可管不住人心里的猜疑。
更有意思的是,这事还引出了一个非常值得讨论的话题:上市公司实控人的配偶,到底该不该享有与普通家庭主妇无异的财产分配权? 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来看,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该分就得分,这是法律规定。
问题是一家科创板企业的控股权,它不仅仅是家庭财产,它还承载着成千上万股东的利益和整个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蒋春兰没参与过一天经营,就凭一纸结婚证换走10.86%的股权,你让那些跟着公司一路走来的老股东们怎么想?让那些刚在二级市场接了盘的散户怎么想?
当前的监管已经把减持的口子堵得差不多了,但对于实控人股权因离婚导致的控制权稀释风险,还缺乏足够的震慑力。
实控人离婚分割股权的,除了合并计算减持额度外,是不是还应该设置更长的锁定期?比如不是12个月,而是36个月甚至更长?既然你选择了把私人感情和公众公司的股权搅在一起,那你就要为此付出更长的时间代价,这很公平。
A股的散户们不怕踏空,不怕回调,最怕的就是这种“合法但不合理”的降维收割。59.5亿分出去,周明还是实控人,公司还是他的。
可那些冲着“探针卡第一股”概念冲进去的普通股民呢?他们的信任被切走的那一块,谁来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