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看着恶心,但警方不按刑事案件处理,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韩某投放的是俗称“伟哥”的药物,它不是迷药,也没有催情、致人昏迷或丧失反抗能力的作用,仅凭这一点,很难往强奸、故意伤害这些罪名上靠。
当然,偷偷往别人饮品里放药,再加上摸腿、搂腰,本身就很下作,行政拘留14天并不冤,但刑事立案要看犯罪构成和实际后果,不能因为“下药”两个字听着吓人,就直接按重罪处理。
讨厌归讨厌,定罪还是得讲证据。
这事看着恶心,但警方不按刑事案件处理,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韩某投放的是俗称“伟哥”的药物,它不是迷药,也没有催情、致人昏迷或丧失反抗能力的作用,仅凭这一点,很难往强奸、故意伤害这些罪名上靠。
当然,偷偷往别人饮品里放药,再加上摸腿、搂腰,本身就很下作,行政拘留14天并不冤,但刑事立案要看犯罪构成和实际后果,不能因为“下药”两个字听着吓人,就直接按重罪处理。
讨厌归讨厌,定罪还是得讲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