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男子与情人约会,两人在出租屋发生关系,进行到4-5分钟时,男子发现女子发出不正常声音,且嘴歪眼斜、小便失禁,男子当即停止为女子擦洗,不料女子次日离世,男子一审获刑3年后上诉,二审法院会如何判决?
2015年,王某通过微信结识已婚女子吴艳,二人发展为情人。当年12月28日下午,两人相约一处出租屋私会,亲密行为仅持续四五分钟,吴艳突然发出怪异声响,当场嘴歪眼斜、大小便失禁。此时屋内只有王某一人,封闭环境下他是唯一能施救的人。可王某第一反应不是拨打120急救,只简单按压人中,还主观判定对方只是普通中风,休息片刻就能恢复。
出于害怕私情暴露的羞耻心理,他只是简单清理污渍,自顾自在一旁睡觉。从下午两点到凌晨四点,他多次发现吴艳状况持续恶化,口吐白沫、身体发凉,却始终没有呼叫救援,一次次擦拭污物后继续昏睡,直到凌晨察觉对方全无脉搏,才开车送往医院,可吴艳早已失去生命体征。法医鉴定明确,吴艳因外力造成膈肌破裂,呼吸循环衰竭离世。
一审灯塔市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先行亲密行为带来救助义务,明知对方生命垂危却放任不管,漠视死亡结果发生,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辽阳中院重新梳理案件细节,更改定罪逻辑。法院表示,王某并非明知必死而刻意放任,只是缺乏医学常识,轻信对方能够自行好转,主观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同时他曾尝试按压人中急救,事后主动送医,还积极赔偿家属拿到谅解书,综合全部情节改判。
最终二审撤销原判,认定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期缩短为两年。虽然罪名和刑罚减轻,但逝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王某不仅留下终身犯罪记录,这段不正当关系也彻底毁掉两个人的家庭。
抛开法律判决不谈,这件事藏着两层深刻道理。首先,婚外私情本身不受法律保护,还极易引发各类意外纠纷;其次,即便只是临时相处,若你的行为把对方带入封闭、无外人协助的环境,一旦对方遭遇生命危险,你就具备法定救助责任,漠视生命就要承担刑责。很多人总抱有侥幸心理,觉得拖延一会无关紧要,却低估了急症夺走生命的速度。
一时的荒唐、片刻的自私,换来数年牢狱、两家人的破碎,代价实在太过沉重。大家如何看待两审截然不同的定罪?如果遇到身边人突发身体危机,你会第一时间选择急救吗?
(信息来源:辽宁辽阳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刑事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