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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老人想存50万的定期存款,可工作人员劝他购买了人寿险,还拿老人的手机帮忙操

许昌,老人想存50万的定期存款,可工作人员劝他购买了人寿险,还拿老人的手机帮忙操作办理了全部业务,承诺到期之后能有11万余元的收益。可是五年过去了,老人前去取钱,对方却说只能取出44万,本金直接亏损6万元。

他高位截瘫,出行全赖轮椅,亦无收入来源。这五十万乃是他毕生积蓄,本想着凭借利息安稳度过晚年,让余生有所依靠。

2021年5月7日,他前往网点,径直表示要存定期。工作人员热情地将他引至大堂经理处,态度热忱,然而交谈中话题却悄然转向了保险。

经理表示,存定期并非明智之选,转而力荐终身寿险。此险种年化可达4.5%,五年利息超十一万。与存款相比,其收益优势凸显,远超定期存款。

李先生不懂理财,但他信银行,关键是经理直接拿过他的手机,替他把所有流程操作完了。

他还是谨慎了一把,让对方把信息写清楚,办理时间、地点、年化4.5、到期能拿多少钱、联系电话,纸上还附了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签了名,当时的行长也口头背书。

这张手写单据,似一剂定心良药,让他内心安稳。他怀揣着这份笃定,静候时光流转,只待五年期满,便将那笔钱安然取回。

时间到了2026年7月,他带齐证件去柜台,柜员一句话把人冻住了,现在退只能拿44万。

为什么,不是说本金加十一万多利息吗,怎么还少了六万多,柜员解释这是终身寿险,退保要扣费用,所以只能退这么多。

他欲寻觅当初将保险当存款售与自己之人,便打算找当时的大堂经理。怎奈此人早已离职,预留电话成空号。旧行长退休,新行长初上任,此事顿时陷入困局。

当年的承诺谁负责,当时有没有讲清风险,有没有做录音录像,这些问题一问一个不知,更刺眼的是,网点到底有没有把保险当存款卖。

新行长开始说不清当年的事,直到李先生拿出那张手写单据,醒目的4.5几个字把僵局挪开了。

对方放弃强硬对抗之态,银行与保险公司得以坐下来协商。双方展现出和解的诚意,愿意共同探讨并给出相应的和解方案。

7月16日,双方达成一致,以年化3.98%计算五年零四个月的本息,总计606132元。同时,承诺将于8月31日前完成款项结清事宜。

这数字比当年的说法少点,但总比44万强,李先生一度答应了。

可随后对方加了条件,签个协议,不得投诉,不得起诉,这份捆绑条款把气氛又拉冷。

赔钱可以,但前提是闭嘴,这话谁听着不刺耳,李先生拒绝签字,把材料递给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

监管受理后,一边对接双方后续,一边启动核查,按流程,15天内反馈受理情况,60天内给出最终调查结论。

很多人问,银行卖保险违法吗,卖可以,混淆不行,用存款话术误导更不行,尤其对老年人。

人寿险是保障类商品,讲的是保额、保费、期限、退保损失,这些必须说明白,把它包装成定期存款的替代,就是换概念。

更扎眼的是,工作人员擅自拿客户手机代操作,这风险谁来承担,老年人能不能独立判断,家属是否知情,有没有录音录像,这都关系到事后举证。

有人替网点说话,业务压力大,保险提成高,不卖没法活,这说法站不住脚,金融是信任行业,拿老人的钱做试验,出了事谁兜底。

还有人问,既然给到606132元,为啥还较真,问题在于那句不得投诉,一签字就等于让这件事消失,类似做法可能被默许。

说到底,钱的事能商量,流程的事不能糊弄,和解只能解决钱,不能替违规销售开脱。

法律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载明: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时进行交易,受欺诈方有权申请撤销该交易行为。

对应到这起事件,原本要办定期,却在员工的引导下买了终身寿险,还由对方用手机代为办理,承诺年化4.5,这与他的真实意愿相背,法律就给出了路径。

另有一项规矩明晰可辨。依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严禁夸大收益,亦禁止将保险伪饰为存款以误导客户。

故而,即便私下就钱款事宜协商一致,当年的销售流程仍需彻查,该追究责任的绝不姑息。和解并不妨碍监管的推进,定要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这张手写单据成了转折点,也提醒所有人,涉及大额资金,留痕要做到位,签字、收据、照片,能多一份就多一份,到关键时刻就是你的底气。

这事刺痛的是老人群体,复杂理财、保险、基金,被一股脑塞给不擅长手机的老年人,话术越来越甜,风险越说越轻,谁来替他们把关。

银行该怎么做,少一点业绩至上,多一点边界意识,别用存款通道拉保险业绩,别再拿客户手机代操作,录音录像该做全做全。

李先生现在等监管的结论,纸角已经磨损,那几行字还在,把他的心稳住了。

信息来源:多方回应老人50万存款变终身寿险——大河报豫视频 7-18 15:27